长沙在校大学生全部实现医保

首页 > 教育新闻 > 新闻阅读存档/2009-12-11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本报讯(记者 李伦娥)12月4日,长沙民政职院大三学生周焜,高兴地从院长刘晓手中领到了长沙市的第一张大学生医保卡,这标志着长沙市的大学生医保已全部落实到位。

  按照规定,大学生医保,一般是个人缴纳40元,政府补助80元,2009年中央财政对部属高校学生按每人每年80元给予补助,对地方所属高校学生按每人每年40元给予补助;省、市财政对所属高校学生按每人每年40元给予补助。湖南目前在校大学生(包括享受医保的研究生)超过100万,除几所部属高校10万余在校生外,省市财政为此将要年投入3000多万元。

  有49.3万多在校大学生的长沙市规定,普通学生个人每年缴纳40元,政府补助80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个人缴纳30元,政府补助90元;低保户、重度残疾(二级以上)学生个人缴纳16元,政府补助104元;“三无”人员个人不需缴费,政府补助120元。一个结算年度内,参保学生最多可获医保报销10万元。

  长沙对大学生的医保,不仅解决其住院医疗费用支持,还兼顾门诊。门诊医疗暂按每人每年30元的标准实行“总额包干、定点门诊”管理,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原则上不低于70%。为方便学生,长沙对大学生开放的医疗保险定点医院达160余家,大学生所在高校的医疗机构也将纳入医保定点医院范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