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大学生门诊费六成可报销

首页 > 教育新闻 > 新闻阅读存档/2009-12-11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本报讯(记者 陈强)记者近日从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该厅出台的《大学生门诊医疗费统筹意见》规定,河南省参加医保的大中专院校在校生前往医保定点医院看病,其门诊医疗费用最高可报销60%。

  据悉,到今年年底,该省在校大学生将全部纳入城镇居民医保,从大学生毕业后的流动性考虑,大学生医保不设置个人账户,实行门诊统筹制度。大学生门诊医疗统筹资金根据高校实际参保人数,按照每人每年40元的标准,由居民医保基金拨付;统筹地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于大学生参保年度的第一季度预拨各高校,定额使用,超支不补,年终审核结算,如有结余,转下年继续使用。

  据介绍,大学生的日常医疗工作由高校负责,劳动保障部门将符合条件的高校医疗机构纳入定点范围,对没有设立校内医疗机构或者不具备条件的高校,可就近委托定点医疗机构作为大学生定点医疗机构。大学生在本校医疗机构或委托门诊定点医疗机构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门诊统筹资金可支付40%~60%,其余部分由参保大学生个人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