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中职学生顶岗实习提供制度保障

首页 > 教育新闻 > 新闻阅读存档/2009-12-15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为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更加注重实效的要求,日前,教育部、财政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下发了《关于在中等职业学校推行学生实习责任保险的通知》。这是国家在实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国家助学制度、对全日制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除学费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职业教育制度安排的又一个重要进展和改革创新。

  据统计,2008年我国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已经超过2000万人,每年有数以百万计的学生在企业等单位参加顶岗实习,但没有针对学生实习的合适保险产品。这次三部门联合下发《通知》,对于发挥“保险作为市场经济体制下进行风险管理和控制基本手段”的作用,有效化解学校和实习单位的实习责任风险,解决因人身伤害引发的纠纷,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具有重要意义。(下转第二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