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新余提高农村教师待遇

首页 > 教育新闻 > 新闻阅读存档/2009-02-07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本报讯(杨小宝 记者 徐光明)“每月比城里教师多了350元,又住上了城里廉价的经济适用房。如今,在乡下教书不比城里差了。”在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水北镇任教17年的小学教师卢三根,刚刚拿到经济适用房的钥匙,感到十分欣慰。

  新余市除了实行农村教师每年每人300至500元不等的菜篮子补贴外,自2006年9月1日起,每年拿出1589万元财政资金,为全市5413名农村教师发放岗位津贴,人均每月增加248元。依据学校离城市远近,梯级核定农村教师补贴标准,最偏远地区每人每月补贴达350元。在大幅提高农村教师收入的同时,新余花大力气保障农村教师住房。此外,新余还建立了农村教师培训机制,轮流派送农村教师进城学习一年,不断提升自身业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