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握中央精神 联系高校实际 务求取得实效

首页 > 教育新闻 > 新闻阅读存档/2009-04-21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本报讯(记者 唐景莉 杨晨光)经中央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同意,4月15日至18日,部属高校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在西北、华中、华东、西南、东北、华南、华北等7个片区,相继召开了高校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交流座谈会。领导小组副组长、教育部党组副书记、副部长陈希,领导小组成员、教育部党组成员、副部长李卫红分别出席了交流座谈会并作了重要讲话。陈希和李卫红充分肯定了高校第一阶段学习实践活动所取得的阶段性成果,认真分析了存在的问题,并就分析检查阶段的工作作出了明确的部署,提出了具体的要求。会议期间,他们还分别到西安交通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大学、上海师范大学、四川师范大学、吉林大学、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暨南大学和华南理工大学等高校进行了调研。

  会上,8个省(区、市)高校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和14所部属高校、27所省属高校的负责人分别作了发言,总结和交流了学习调研阶段结合当地和学校实际开展的工作、主要做法、取得的经验和成效。他们的发言受到了与会代表的充分肯定,起到了典型引路的作用。中央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负责人出席了会议。各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高校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负责人,90所部属高校的党委书记和校长,264所省属高校的党委书记或校长,部属高校学习实践活动14个指导检查工作组的负责人,分别参加了所属片区的会议。

  7个片区高校学习实践活动交流座谈会引起了强烈反响。西安交通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大学、吉林大学、厦门大学、暨南大学等高校的校领导认为,在学习实践活动第一阶段即将结束的时候召开这次会议非常及时、十分必要,会议进一步传达学习了中央领导同志关于高校学习实践活动的重要讲话和批示精神,体现了中央对省属高校学习实践活动的重视和关心,体现了部属高校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对省属高校的指导作用。通过总结交流,对我们积极谋划第二阶段的学习实践活动是一个有益的促进,对推动高校进一步深入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具有重要意义。

  上海师范大学、四川师范大学、宁夏师范学院、青岛大学等高校与会校领导会后感到很有收获,很受启发,很受鼓舞。三峡大学、郧阳医学院、武汉工业学院、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等地方高校党委书记、校长认为,会议采取部属高校和省属高校一起开会的方式,搭建了交流沟通的平台,与其说是片区高校交流座谈会,不如说是进一步推进地方高校学习实践活动的动员会和部署会,为我们做好学习实践活动工作指明了方向、明确了目标。

  大连海事大学、齐齐哈尔大学、南京工业大学、海南职业技术学院等高校参会领导在聆听了会议发言后感慨地说,听了兄弟高校介绍的情况、交流的经验和取得的成果,给我们以深刻的启发和思考,值得我们认真学习和借鉴。咸宁学院、孝感学院等高校准备立即召开党委会、常委会和中层干部会,认真学习传达片区会议精神,结合学校实际,进一步研究工作措施,进一步完善学校实践活动方案,努力按照中央和部属高校领导小组的要求,严防形式主义,确保不出偏差,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4月18日下午,华北片区高校学习实践活动交流座谈会在京召开。北京邮电大学、北京科技大学、首都师范大学、天津医科大学、天津科技大学以及河北省委教育工委等单位的参会代表纷纷反映,通过片区会议,进一步领会了中央对高校学习实践活动的指示精神,明确了部属高校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部署要求,学到了兄弟学校的好经验、好做法。会后,要学习好、传达好、落实好会议精神,结合学校实际,进一步总结经验,查找问题,精心做好分析检查阶段的各项工作,重点抓好组织召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形成高质量的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并组织好群众评议,切实把学习实践活动落到实处,努力达到“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总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