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保障体系 提高健康水平

首页 > 教育新闻 > 新闻阅读存档/2009-04-08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上接第一版)

  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体系后,不论是公办高校,还是民办高校,不论是部属高校,还是地方高校,只要是在同一地区,学生都可以享受政府同样的财政补贴和同等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这就改变了以往只有公办高校学生才享有公费医疗的现象,也改变了不同学校之间学生医疗待遇差别较大的现象,这是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公平的需要,也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需要,更是贯彻科学发展观的需要。

  记者: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后,对大学生医疗的基本保障方式是什么?

  答:大学生住院和门诊大病医疗,按照属地原则通过参加学校所在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解决,大学生按照当地规定缴费并享受相应待遇。同时按照现有规定继续做好大学生日常医疗卫生工作,方便其及时就医和做好预防保健工作。这样,在制度上,有利于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保持统一;在保障功能上,既重点保障学生的住院和门诊大病需求,又兼顾了普通门诊医疗需求;在费用负担上,既有利于减轻学生医疗费用负担,又有利于减轻学校支出负担。

  同时,为解决大学生基本医疗需求之外的更高的医疗需求,也鼓励大学生按自愿原则,通过参加商业医疗保险等多种途径,提高医疗保障水平。

  记者: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所需经费如何筹措?

  答: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标准和政府补助标准,按照当地中小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相应标准执行。为形成合理的激励约束机制,大学生参保的个人缴费原则上由学生本人和家庭负担,有条件的高校可对其缴费给予补助。

  财政补助的具体办法是:大学生参保所需政府补助资金,按照高等学校隶属关系,由同级财政负责安排。这样有利于减轻部、省属高校集中的地方财政负担。中央财政对地方所属高等学校学生按照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办法给予补助。

  大学生日常医疗所需资金,继续按照高等学校隶属关系,由同级财政予以补助。

  记者: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生投保所需资金,有哪些方面的政策安排?

  答: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后,学生要承担参保费用和一部分住院和门诊大病医疗费用。为切实减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医疗费用负担,国家规定,除通过现有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资助外,还要积极采取措施,争取通过医疗救助制度和社会慈善捐助等多种途径,帮助他们解决医疗费用问题,减轻他们的经济负担。

  记者:为顺利推进这项改革试点工作,下一步有什么工作打算?

  答: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的总体部署,这项工作以地方政府为主,采取属地化管理方式。下一步,我们将积极配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等有关部门密切关注各地的工作开展情况,加强调查研究,及时发现问题,不断完善制度措施,积极稳妥地推进这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