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保证残疾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

首页 > 教育新闻 > 新闻阅读存档/2009-04-08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本报讯(记者 龙超凡)福建省教育厅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各校加强特殊教育学校体育工作,让残疾学生掌握锻炼身体的基本方法,保证学生每天至少一小时的体育锻炼时间。

  福建规定,特殊教育学校要实行大课间体育活动制度,每天上午统一安排25至30分钟的大课间体育活动。要认真组织学生做好广播体操、眼保健操,不断丰富体育活动的内容。学校在没有体育课的当天,必须在下午课后组织学生进行集体体育锻炼并将其列入教学计划。

  福建要求各特殊教育学校开足并上好体育课,建立和完善学生健康体检制度,使残疾学生每年都能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各地要加大对特殊教育学校经费的投入,要合理配置特殊教育体育教师编制,加强对特殊教育体育教师的培养,要定期举办培训班,对特殊教育体育教师进行轮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