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切实保证残疾学生与农民工子女入学

首页 > 教育新闻 > 新闻阅读存档/2009-05-02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本报讯(记者 董康)近日,南京市公布《2009年小学新生入学工作意见》,要求各区县和有关学校切实保证包括残疾儿童和农民工子女在内的每一个适龄儿童都能按时入学。

  该市要求,适龄儿童监护人员,应根据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划定的学校施教范围,在学校公布的报名时间内到学校报名。办理手续时,学校不得通过任何书面考试或测试等形式选拔学生。各小学应在招生前公布区县教育局划定的学校施教区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