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给予学生充分的尊重

首页 > 教育新闻 > 新闻阅读存档/2009-08-16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刘宁 

  日前,《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办法》正式出台,将于10月1日起颁布实施。该法对于未成年人的隐私保护作出了详细规定,其中一条:未经允许,偷看孩子短信属违法。

  新办法规定,对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电子邮件、网上聊天记录、手机短信及其他个人信息,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隐匿、毁弃,未经本人或其监护人同意,不得擅自开拆、查阅。此外,该办法还规定,学校、幼儿园不得组织未成年学生参加剪彩、奠基等商业性活动。

  走进任何一所中学,我们都能听到一些学生在抱怨家长:“爸妈根本不懂得尊重我的隐私!”而湖北出台的办法将对孩子的尊重提升到法规的高度,既是一个创新点,也是一大进步,对进一步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本周,还有件关于学生隐私与尊严的新闻。武汉某高校为了防盗,在学生宿舍楼安装摄像头,每隔数米就有一个。许多暑假未回家的女大学生说,上卫生间或是洗澡间都要从楼道走,夏天穿得少,感觉全身都暴露在别人面前。男生们也同样抱怨,学校装摄像头的理由是防盗,可也要顾及学生的隐私和感受。

  防盗很有必要,但学生的隐私是否就没必要得到尊重呢?尤其是在安装摄像头遭到大多数学生强烈反对的情况下,高校理应考虑学生的意见,三思而后行。对大学生而言,隐私被侵犯,尊严被践踏,可能比丢失财物更难受。对学校管理者而言,除了安装摄像头这种消极防范措施外,能否仔细制定出其他比安装摄像头更完善、更积极的应对方法呢?

  前不久,广西南宁发生一件让人扼腕的事件,一名15岁少年被父母送进某“训练营”戒除网瘾,十多个小时后该少年被教官殴打致死。近日,有媒体刊登了同样曾被家长送去国内某知名网戒机构的小龙(化名)的经历。由于多次在该机构遭到电击治疗,小龙冒着摔断腿的危险,选择了跳楼逃离“训练营”。

  据了解,卫生部已叫停电击治网瘾,而仍有一些无知的父母,对暴走等让常人惊诧的矫正方式抱有期许,自愿在写有“在前期不排除对孩子进行适度的苦难教育、惩戒教育”的协议书上签字。

  近日,华中师范大学素质教育研究中心主任陶宏开教授向新华社记者表示:“这不是戒网瘾,这是对网瘾青少年的再次摧残!”一些封闭式的军事化管理学校,往往通过强制的、扼杀孩子个性与尊严的粗暴方式,促使孩子在短期内完成所谓的“改变”,而当孩子回到熟悉的环境后,如果没有从心理上戒除,很容易再度沉迷于网络。而孩子在所谓“训练营”遭受到的心灵伤害,也许会给他带来一辈子的阴影。

  孩子染上网瘾,问题在孩子,根源在家长。那些急于用速成粗暴方式让孩子摆脱网瘾的家长,不应当忘记:为孩子戒除网瘾,父母首先应给予孩子充分的尊重和信任,孩子才会尊重和信任父母,只有双方共同从心灵的修复入手,才能最终戒除网瘾。而类似电击等如此简单粗暴的方式,将孩子的生命和尊严置于何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