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九”谱写中国教育辉煌篇章

首页 > 教育新闻 > 新闻阅读存档/2009-09-18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

  新中国建立以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后,党中央、国务院把普及九年义务教育作为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明确提出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宏伟目标。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进取、实事求是,以旺盛的创造力克服了种种困难,在具有5000年文明史的华夏大地上掀起了一场波澜壮阔的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大潮,谱写了中国教育史乃至中国历史上的辉煌篇章。

  义务教育普及水平显著提高。继2000年全国实现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目标后,党中央、国务院又作出一系列战略决策和举措,优先发展农村义务教育,全面实现免费义务教育,我国义务教育已经从基本普及进入到全面普及和巩固提高的历史新阶段。截至2008年年底,全国普及九年义务教育人口覆盖率达到99.7%,实现“普九”的县数占全国总县数的99.1%。小学学龄儿童净入学率达99.5%,小学5年巩固率达到99.5%。初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8.5%,初中阶段3年巩固率达到93.7%。我国义务教育的普及程度已经排在发展中人口大国的前列,并已经达到或超过世界中等收入国家的平均水平。

  义务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国家通过实施一系列重大工程,使中小学教师的学历水平和综合素质都得到显著提高。2008年,我国小学和初中专任教师的学历合格率分别达到99.27%和97.79%,与1995年相比,分别提高了9.67和28.69个百分点。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条件得到极大改善。国家通过实施一系列的重大工程,义务教育特别是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发生了根本变化,一幢幢现代化校舍矗立在希望的原野上,从宽敞明亮的教室里传出琅琅读书声奏响了一曲新时代的颂歌。现代化教育突破了时空的阻隔,把优质教育资源送到边远农村。

  我国国民的素质得到极大的提高。到2007年,全国15岁以上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超过8.5年,比世界平均水平高一年。义务教育的普及为国家经济发展提供了充足的人力资源,为国家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奠定了坚实的人力资源基础,也为我国21世纪社会经济的发展,综合国力的提高,提供了强大的智力支持。

  回顾我国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历史和实践,我们深深地体会到以下几点:

  一、必须坚定不移地坚持把义务教育摆在教育事业发展重中之重的战略地位。九年义务教育是我国各级各类教育教育年限最长的一个学段,也是当前乃至今后较长一个历史时期,受教育人数最多的一个学段。搞好这一庞大群体的教育,对于培养同现代化相适应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对于维护国家的长治久安,对于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具有不可替代的战略意义,是关乎今后我国社会主义事业发展全局的一件大事。经过60年的努力,我国义务教育取得了令世人瞩目的伟大成就,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我国义务教育基础仍然比较薄弱,城乡、地区之间义务教育发展水平很不均衡,义务教育的质量亟待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提高任重道远。因此,在今后一个较长的历史时期内,我们仍然要毫不动摇地坚持义务教育重中之重的战略地位,确保义务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二、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依法治教的方略。建立完善的义务教育法律法规体系,依法对义务教育实施有效治理是落实教育现代化要求的关键环节。新中国成立以后,我国的《宪法》等法律文献对保障公民受教育权利提出了明确规定。改革开放以来,国家加快了义务教育法制建设的进程。1985年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明确要求要制定《义务教育法》,1986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了《义务教育法》。此外,我国的《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等多部法律也对义务教育的实施作出相关规定,国务院也颁布了多部与义务教育相关的法规。2006年,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通过了新《义务教育法》。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对于促进我国义务教育健康、均衡、持续发展具有深刻的现实意义和重大的历史意义。实践证明,义务教育法律法规体系的建立和不断完善,使我国义务教育进入了依法治教的轨道,使义务教育真正成为各级政府必须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神圣事业。

  (下转第二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