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率先推行“3+X”高考改革

首页 > 教育新闻 > 新闻阅读存档/2009-09-23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1999——高考科目改革开始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副院长 卢羡文

  

  在教育部部署下,广东省从1995年开始研究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科目改革办法,1998年提出“3+X”高考科目改革方案(以下简称“3+X”方案),经省人民政府同意、教育部批准,1999年起实施,在全国引起较大反响。2001年,全国有18个省、市、自治区实行“3+X”高考科目改革方案。2002年,教育部在全国推行“3+X”高考科目改革方案。“3+X”高考科目改革方案的实施,对我国高等教育改革和基础教育改革所产生的积极推动作用是巨大的。

  “3+X”方案共经过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探索实验阶段(1999-2000年)。

  1.全科开考,自主决定。“3+X”方案把普通高中开设的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9门必修课程全部开考,把外语复试、体育术科、艺术术科等也纳入选考科目范围。其中语文、数学(不分文理科)、外语3门为必考科目,每一个考生都必须参加考试,其他科目为选考科目。2000年起增设综合能力测试,作为除了艺术类专业以外的所有本科专业必须选择考试的科目。高等学校根据专业的学科特点、办学水平和层次、生源的实际情况,自主地确定各专业的选考科目。考生可以根据个人的兴趣、爱好、特长、学习能力和选择专业的要求,自主决定选考科目,可以文理科兼报。

  2.双线结合,择优录取。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政治、历史、生物、地理和综合能力测试、外语复试的考试成绩分别采用标准分计分。语文、数学、外语3科合成必考科目总分,以必考科目总分和选考科目的资格分组成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每一录取批次都分别划定3科总分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和选考科目的资格线。考生必须同时达到某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和资格线才能够被当批次高校择优录取。体育术科、艺术术科采用原始分。

  3.选考与兼招结合,合理调剂生源。为解决各院校、各专业生源不平衡的问题,规定高等院校各专业除了指定选考科目以外,还可以指定兼招科目,考生可以填报有相应兼招科目的专业。

  4.分段投档,保护专长。录取时省招生办将达到各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和资格线的考生档案,按3科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分段投档的原则提供给高等学校录取。对于选考科目成绩很高,而3科总分达不到相应段出档线的考生,制定了只要3科总分达到一定的要求,可视作符合上一段投档条件等措施,让确实学有专长的考生不因偶然因素而被淘汰。

  第二个阶段是稳定发展阶段(2001-2006年)。

  2001年,广东对“3+X”方案进行了调整:1.考试科目保持不变,按高等学校招生专业设定考试科目组,取消兼招科目。语文、数学、外语等3科仍然是必考科目,物理、化学、政治、历史、生物、地理、综合能力测试、外语复试(从2002年改为英语2)、体育术科、音乐术科、美术术科仍然是选考科目。招生高校普通类本科、专科专业的选考科目组由两个考试科目组成,每个专业可以指定1个或若干个选考科目组。规定普通专业的选考科目组由综合能力测试+X组成,体育类专业的选考科目组由综合能力测试+术科组成,美术、音乐类专业的选考科目组由历史+术科组成。专科专业增加综合能力测试要求。取消兼招科目,考生在考试时间不冲突的情况下可选择多个不同的考试科目组,仍可文理科兼报。

  2.调整录取计分方法,以必考科目和选考科目标准分合成的总分划定各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具体做法是:报考普通类、外语类专业的考生,以语文、数学、外语、综合能力测试以及1门选考科目共5科成绩的标准分合成总分;体育类专业的考生以语文、数学、外语、综合能力测试等4科成绩标准分合成总分,体育术科以原始分计分,作为资格分,不计入总分;美术类、音乐类专业的考生以语文、数学、外语、历史等4科成绩标准分合成总分,术科以原始分计分,作为资格分,不计入总分。如果考生的选考科目组为两个或两个以上,则其可获得按上述原则合成的多个总分,均作为投档和录取的依据之一。

  “3+X”方案开放性与选择性的本质特征超前于基础教育教学改革,为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实验打下了坚实的基础。“3+X”方案促使高等学校参与高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主动性提高,要求高等学校根据专业特点确定选考科目或科目组,使本院校的专业设置和培养目标能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在一定程度能促进高等学校深化教学改革,办出特色院校或专业。

  高考科目改革推进了高考改革进程。

  点读

  “3+X”方案

  “3”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必考科目,“X”是指在政治、历史、地理、化学、生物、文科综合、理科综合、文理大综合中选考1至2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