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百万大学生享城镇居民医保

首页 > 教育新闻 > 新闻阅读存档/2009-09-09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本报讯(记者 程墨 实习生 罗曼)日前,湖北省教育厅下发通知,要求各高校、科研院所确保在校大学生今年秋季开学后能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据了解,该省具参保资格的在校大学生现有120万左右。大学生参保实行属地管理,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标准按照当地中小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医保相应标准执行。在汉部省属高校由武汉市管理,保费目前暂定为每人每年120元,其中个人缴费20元,政府补助100元。普通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不低于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