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义务教育也要讲公益

首页 > 教育新闻 > 新闻阅读存档/1970-01-01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近年来,由于幼儿教育不属于义务教育,一些地方政府以“公、民互补”的名义,大量缩减公办幼儿园比例,个别地方以“民办学前教育在园人数所占比重达到90%以上”为目标,将公办幼儿园改制,降低民办幼儿园准入门槛,将幼儿教育的责任推向社会。

  与此同时,一些地方政府抓幼儿教育不是抓普及,而是抓典型,把主要财力、精力投入于“示范幼儿园”发展,使少数幼儿园成为优质幼儿教育点,把普通公办幼儿园和民办幼儿园远远甩在后面,人为制造差距,为“择园费”现象推波助澜。

  教育是民族振兴的基石,教育公平是重要的社会公平,即使“非义务教育”的幼儿教育,也属于国民素质教育范畴,具有社会公益性质,各级政府有责任和义务办好、管好,不断满足人民的新期待。人为制造差距或者放任自流,都不是正确的做法。

  眼下正值幼儿园春季入园报名高峰。重庆市不少幼儿家长发现,幼儿园的“择园费”正在大幅上涨,公办幼儿园、民办幼儿园都存在这样的情况。面对家长质疑,收费者称,幼儿教育属“非义务教育”。 (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