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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教育新闻 > 新闻阅读存档/2010-10-11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英国高等教育问责制度的新进展 

  高耀丽在《复旦教育论坛》2010年第3期撰文认为,为了更好地对大学进行监管,并在监管的过程中帮助大学建立自身的管理和治理体系,英格兰高等教育基金委员会(HEFCE)自2003年以来通过与大学签订财政备忘录、出台“大学问责和审计的实践准则”以及实施单一会话问责制度,不断改进问责方式和内容,简化问责过程,力求使问责成本更低、效益更好。这三项措施的共同点是在关注大学资源使用效果和质量的同时,更加关注大学的风险管理和风险评估,尤其是单一会话问责制度,通过实施与风险评估相联系的新问责制度,对大学的风险状态进行评估。财政备忘录和审计制度通过绩效问责帮助和促使大学建立自身的风险管理体系;单一会话问责制度通过实施与风险评估相联系的简化的问责程序,既降低了问责成本,提高了问责效益,又使大学的风险状态置于HEFCE的监管之中。

  美国本科生科研的实施措施

  王国红在《高等工程教育研究》2010年第3期撰文认为,现在美国所有研究型大学几乎都有某种形式的本科生科研项目。在研究型大学中,以研究为基础的学习成为本科教育的标准,科学研究处于本科教育的重要地位。美国大学组织实施本科生科研活动的措施有:(1)大学设立专门机构协调和管理本科生科研活动;(2)设立本科生科研项目;(3)营造激励本科生科研活动的校园文化;(4)新生入学伊始就给予强化的科研体验;(5)通过研究性的课程促进本科生科研活动;(6)社会机构提供了大量的本科生科研机会和资金支持。  (廖言 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