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助学贷款业务覆盖所有旗县

首页 > 教育新闻 > 新闻阅读存档/2010-11-20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本报讯(记者 郝文婷)记者日前从内蒙古自治区助学管理中心了解到,截至10月底,内蒙古发放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3.7亿元,6.9万余名学生受益。同时,全区101个旗县(市、区)均已成立学生资助管理专门机构,并与国家开发银行内蒙古分行签订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合作协议,实现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全覆盖。

  据悉,内蒙古从2008年开始试点推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2009年,内蒙古在全区范围内开始推行此项工作,并要求全区101个旗县均要成立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当年全区发放贷款1.49亿元。

  今年,全区101个旗县(市、区)开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有效保障此项助学贷款在全区顺利推行。据悉,截至10月底,今年全区共受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新贷及续贷学生申请近8万份,最终签订有效贷款合同6.9万余份,贷款合同金额总计3.7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