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

首页 > 教育新闻 > 新闻阅读存档/2010-12-21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三)战略目标。到2020年,我省教育改革发展的总体战略目标是:构建规模适当、结构合理、质量优良、效益显著、人民满意的现代教育体系,把辽宁建设成为教育强省,全面实现教育现代化,基本建成学习型社会。

  到2012年,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5%;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5%;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9%;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50%;主要劳动年龄人口中受过高等教育的比例达到17%左右。

  到2015年,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0%;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7%;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9%以上;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60%;主要劳动年龄人口中受过高等教育的比例达到21%左右。教育强省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学前教育实现普及和规范发展,义务教育率先基本实现县域内均衡发展,高中教育实现优质特色发展,基础教育强县(市、区)建设取得重大进展;职业教育总体水平显著提升;高等教育综合实力和社会贡献率稳步提高;继续教育制度初步形成;教育改革与开放取得新突破。

  到2020年,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5%以上,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9%以上,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100%;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65%以上;主要劳动年龄人口中受过高等教育的比例达到29%左右。高水平高质量普及学前三年到高中阶段的15年教育,实现人人享受良好教育;各级各类教育水平稳居全国前列;形成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的教育体制和机制;形成比较完善的终身教育体系。全面实现建设教育强省目标,全面实现教育现代化,基本建成学习型社会。

  专栏1:辽宁省教育事业发展主要目标

  专栏2:辽宁省人力资源开发主要目标 

  (四)战略主题。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教育改革发展的战略主题,是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的时代要求,其核心是解决好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的重大问题,重点是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着力提高学生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和善于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

  坚持德育为先。立德树人,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国民教育全过程。加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教育,引导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和道德教育,坚定学生对中国共产党领导、社会主义制度的信念和信心;加强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教育;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培养学生团结互助、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艰苦奋斗的良好品质。加强公民意识教育,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公民。加强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把德育渗透于教育教学的各个环节,贯穿于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的各个方面。切实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构建大中小学有效衔接的德育体系,创新德育形式,丰富德育内容,不断提高德育工作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增强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

  坚持能力为重。优化知识结构,丰富社会实践,强化能力培养。着力提高学生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教育学生学会知识技能,学会动手动脑,学会生存生活,学会做人做事,促进学生主动适应社会,开创美好未来。

  坚持全面发展。全面加强和改进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坚持文化知识学习与思想品德修养的统一、理论学习与社会实践的统一、全面发展与个性发展的统一。加强体育,牢固树立健康第一的思想,大力开展“阳光体育”运动,保证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确保学生体育课程和课余活动时间,提高体育教学质量;提倡合理膳食,改善学生营养状况;保护学生视力。加强心理健康教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体魄强健、意志坚强;加强美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审美情趣和人文素养。加强劳动教育,培养学生热爱劳动、热爱劳动人民的情感。重视安全教育、生命教育、国防教育、可持续发展教育,促进德育、智育、体育、美育有机融合,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使学生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二部分 发展任务

  第三章 学前教育

  (五)全面普及学前教育坚持学前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保障适龄儿童接受基本的、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坚持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为幼儿和家长提供方便就近、灵活多样、多种层次的学前教育服务。全面普及学前三年教育,重视发展0至3岁婴幼儿教育,逐步推进0至6岁学前教育一体化进程。

  (六)明确各级政府职责。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落实各级政府责任,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将学前教育经费列入财政预算,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在同级财政性教育经费中要占合理比例。

  (七)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坚持改革创新,着力破除制约学前教育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中小学布局调整后的富余教育资源优先改建幼儿园。鼓励优质公办幼儿园举办分园,兼并弱园或合作办园。城镇小区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套建设幼儿园,并作为公共教育资源由当地政府统筹安排,举办公办幼儿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城镇幼儿园建设要充分考虑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学前教育的需求。鼓励依托幼儿园建立0至3岁早期教育机构。

  加快发展农村学前教育。探索建立以县(市)为主,县(市)、乡(镇)共管的农村学前教育管理体制,逐步完善县、乡、村三级学前教育网络。地方各级政府要安排专门资金,重点建设农村幼儿园。乡镇有公办中心幼儿园,大村独立建园,小村设分园或联合办园。

  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特别是面向大众、收费较低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通过保证合理用地、减免税费等方式,积极吸引国内外资金和优质教育资源举办民办幼儿园,探索幼儿园连锁、集团化发展模式。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减免租金、以奖代补、派驻公办教师等方式,引导和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到2020年,标准化幼儿园达到80%。

  (八)加强学前教育管理。严格执行幼儿园准入制度和年检制度。制定各种类型幼儿园办园标准,实行分类管理和指导。妥善解决无证办园问题。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和安全责任制度。合理制定并严格执行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加强民办幼儿园收费管理,坚决查处乱收费。建立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监管体系,坚持科学育儿,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防止和纠正幼儿园教育“小学化”倾向,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保教结合,寓教于乐,保障幼儿健康快乐成长。

  第四章 义务教育

  (九)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建立健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障机制。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实行校长和教师资源在区域内统一调配和交流制度。因地制宜地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工作。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校配置标准和经费标准,实现区域内学校校舍、设备、校长和教师配置均等化。加强城市薄弱学校改造工作,逐步缩小学校之间教育差距。

  (十)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构建政府、学校、社会和家庭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政府不得以升学率对地区和学校进行排名,不得下达升学指标。学校要把减负落实到教育教学各个环节,严禁以各种考试成绩为教师、学生排名次,严禁在国家规定的节假日上学补课,严格控制学生在校时间。加强家长与学校的沟通配合,共同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加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丰富学生课外及校外活动。

  (十一)重视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教育加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工作。切实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与城市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动态监测机制。加强留守儿童心理健康教育

  第五章 高中阶段教育

  (十二)推进高中阶段教育协调发展。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合理确定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比例,今后一个时期总体保持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大体相当。

  (十三)全面提高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深入推进课程改革,全面落实课程方案,开设丰富多彩的选修课,加强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建立科学的教育评价体系,全面实施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地发展。

  (十四)创新普通高中发展模式。吸引国内外资源参与举办普通高中。推进普通高中标准化建设。积极发展科技、艺术、体育、外语等特色高中。鼓励普通高中发展特色学科。支持高中与高校开展多种形式合作办学,培养特色创新人才。鼓励有条件的普通高中根据需要适当增加职业教育的教学内容。探索综合高中发展模式。

  第六章 职业教育

  (十五)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坚持学校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并重,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积极发展高等职业教育,广泛开展职业培训,形成适应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要求、体现终身教育理念、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十六)政府切实履行发展职业教育的职责。把职业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发展规划,促使职业教育规模、专业设置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完善职业教育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统筹管理中等职业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健全多渠道投入机制,加大职业教育投入。

  (十七)调动行业企业办学积极性。推进职业教育办学多元化,加快社会化进程。制定促进校企合作的地方性法规,推进校企合作制度化。鼓励行业、企业举办职业学校,给予优惠政策扶持。依托行业、企业或职业学校建设跨企业培训中心。鼓励企业加大对职业教育的投入。支持职业学校和企业采取股份制等多种形式合作建设生产性实训基地。创新实训基地建设模式与运行机制,实现政府、企业、学校共建、共管和共用。到2015年,建设10个以示范性高等职业学校牵头的职业教育集团,建设8个中等职业教育集团。

  (十八)加快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加强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统筹。强化市级政府发展农村职业教育的责任,提高县级职教中心服务能力和水平。健全农村职业教育培训网络。强化各类职业教育资源的统筹协调和综合利用,推进城乡、区域合作,增强服务“三农”能力。加强涉农专业建设,培养适应农业和农村发展需要的专业人才。支持职业学校积极参与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开展进城务工人员、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对农村未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实施免费劳动预备制培训。

  (十九)优化职业教育布局结构。制定职业学校设置标准。加大资源整合力度,做大做强职业学校。省、市政府负责中等职业教育资源整合工作。到2015年,中等职业学校调整到260所左右,校均规模2000人左右,民办中等职业学校校均规模1500人左右(纯艺术、体育类学校除外)。新建中等职业学校的规模须达到2000人以上。到2020年,中等职业学校调整到160所左右,校均规模3000人左右。选择60所中等职业学校进行重点建设,到2012年,争取35所进入国家改革示范校建设行列。重点建设独立设置的高等职业学校。打造一批特色鲜明、国内一流的高等职业强校。对接产业集群建设,调整专业设置和专业结构。

  (二十)增强职业教育吸引力。完善职业教育支持政策。逐步实行中等职业教育免费制度,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积极推进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推进职业学校专业课程内容和职业标准相衔接。完善就业准入制度,执行“先培训、后就业”、“先培训、后上岗”的规定。鼓励毕业生在职继续学习,拓宽毕业生继续学习渠道。制定退役士兵接受职业教育培训的办法。提高技能型人才的社会地位和待遇。加大对有突出贡献高技能人才的宣传表彰力度,形成行行出状元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