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发展学前教育 着力解决“入园难”

首页 > 教育新闻 > 新闻阅读存档/1970-01-01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国十条”把学前教育摆在国计民生的重要位置,突出强调了它的教育属性和社会公益属性,明确指出,学前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

  ●“大力发展公办园,提供‘广覆盖、保基本’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是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提高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的重要举措。

  ●加大财政投入是构建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的根本保障,具体规定概括讲主要是“五有”:预算有科目、增量有倾斜、投入有比例、拨款有标准、资助有制度。(详见二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