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高招优录考生公示期延长半年

首页 > 教育新闻 > 新闻阅读存档/1970-01-01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本报讯(记者 罗曼)日前,湖北省出台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优录政策,农村独生女等9类考生可享受加分投档,另有9类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享受优先录取。与往年有所不同的是,今年,该省对加分考生信息公示时间将由1个月延长至7个月。

  该省要求,各中学、县(市、区)招办和市(州)招办在报送信息之前,要分别将本校、本地区申请加分投档考生名单通过当地媒体或网络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考生姓名、高考报名号、毕业中学、加分投档项目、父亲和母亲的姓名以及工作单位等,上报前公示时间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对公示后有举报的考生,要立即查明。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报送上一级招办。市(州)招办在向省招办报送优录信息时,要以书面形式说明公示的时间和途径。省招办将全省优录信息汇总后通过湖北招生信息网公示加分投档考生信息,公示时间为5月20日至今年年底。

  该省招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公示时间延长至年底,旨在让考生在进入大学后,其加分情况依然处于社会监督之中,从而最大程度地减少暗箱操作的可能性,让高考加分更加透明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