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本地籍大学生就业安置率达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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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社沈阳2月26日电(记者 王莹)记者从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2009年沈阳共接收高校毕业生10万人,就业率为90.2%,其中接收安置沈阳籍高校毕业生43640人,就业率为97%,接收安置特困家庭毕业生1334人,就业率为100%。

  为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2009年沈阳在畅通渠道和政策引导就业方面都有所突破。在实践中沈阳市着重为高校毕业生疏导了8条渠道。分别是就业见习渠道、自主创业渠道、灵活就业渠道、普惠制就业培训渠道、基层就业渠道、参军渠道、深造渠道和公益性岗位安置渠道。

  同时,以市政府名义出台了鼓励就业的70条措施。通过这些政策的贯彻落实,为高校毕业生提供了一系列优惠措施,如对于灵活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给予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每月275.11元的补贴;对于见习人员的财政补贴,由每月210元增加到420元;对吸纳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企事业单位,给予每人实际缴纳额50%的社会保险补贴;对于参军入伍的高校毕业生,转业回沈报考事业单位的给予考试加5分的奖励等。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冯连旗表示,今年沈阳还将全面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全年计划举办347场就业招聘会,确保返回生源地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当年总体就业率不低于75%,有就业愿望的登记失业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年底总体就业率不低于95%,提供“千企万岗”就业见习岗位3600个,岗位有效率不低于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