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今年中考九成指标分配到校

首页 > 教育新闻 > 新闻阅读存档/1970-01-01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本报讯(记者 刘玉)记者日前从辽宁省教育厅获悉,该省今年中考指标到校的平均比例将达到90%以上。为做好相关工作,辽宁省要求各地从指标到校招生指标中至少拿出10%的名额,用于提前免试招收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和学业考试成绩全优的学生。

  据介绍,为逐步解决择校问题,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辽宁省早在10年前就开始实行公办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和省重点高中统招公费生招生指标定向分配到初中(含民办初中)的改革措施,并逐年增加指标到校比例。今年,辽宁省要求指标到校全省平均比例要达到90%以上,同时规定,公办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和省重点高中统招公费生招生指标到校不得附加限制条件。据悉,该省盘锦、营口、阜新等市的中考指标到校比例已连续多年达到100%。

  按照相关规定,辽宁省农民工随迁子女在就学所在地参加中考,与城市学生享受同等待遇;全省普通高中要把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和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成绩作为招生的主要依据。

  辽宁省要求,全省普通高中(含民办高中)招生要全部列入计划,并向社会公布,所有照顾性政策的招生也都要列入招生计划。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要严格执行“三限”政策,择校生比例不得超过当年本校招生总数的30%,有条件的学校择校生招生比例要逐步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