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严防高职院校迎评腐败

首页 > 教育新闻 > 新闻阅读存档/1970-01-01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本报讯(记者 龙超凡)接受评估院校不能指望跟评估专家“套近乎”而过关,评估专家也不能在受评院校搞腐败。福建省教育厅日前出台严肃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纪律的通知指出,不得安排院校党政领导专门会见专家组成员,严禁向评估专家赠送礼品或变相发放补贴,并实行评估专家满意度测评。

  福建省教育厅要求,迎评工作受评院校要注重实效,避免形式主义。受评学校不得搞迎评演练等有可能影响正常教学秩序的活动。要客观真实,反对弄虚作假。学校数据采集平台、自评报告、学校发展规划等相关评估材料中引用的数据要真实,学校要对提供数据的真实性负责,不得制造虚假材料。要厉行节约,从简接待。专家接待工作一律从简,不搞繁文缛节,不得举行隆重的迎送活动;不得安排与评估工作无关的考察、旅游或联谊等活动;严禁向评估专家赠送礼品或变相发放补贴。要严肃评估纪律,维护评估秩序。进校考察评估的专家组成员名单公布后,参评学校不得拜访专家组成员,不得邀请评估专家组成员提前到校访问、讲学、作辅导评估工作的报告等。

  为防止评估滋生腐败,专家组进校考察评估期间,福建省教育厅将委派巡视员进校巡视,重点检查学校及专家组执行评估文件、评估纪律的情况,及时纠正违反评估纪律的情况。同时,专家现场考察评估结束后一个月内,由省教育评估研究中心向受评学校各主要部门、院(系、部)进行专家满意度测评,逐一对评估专家的业务水平、工作作风、廉洁自律、敬业精神等方面进行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上报省教育厅。

  据介绍,福建省将于专家进校考察期间,在“福建教育评估”网站发布评估公告,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受理各种举报、投诉、意见和建议,并进行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