翟明鲁 捐献造血干细胞救人的大学生
■通 讯 员 孟姝轶
本报记者 杨晨光
5月12日,黑龙江省第39例造血干细胞捐献者、东北林业大学2008级环境资源保护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翟明鲁进行了第一次外周血采集造血干细胞。5月13日,经过第二次采集,200毫升造血干细胞混悬液从翟明鲁体内成功采集出来,再经过几天的住院观察,他才能返回学校。
由于申请了提前毕业,5月份是翟明鲁最为忙碌的时候——不仅要准备答辩,还要找工作。但是,为了救助一名素不相识的患者,他宁愿牺牲半个月的宝贵时间。翟明鲁说:“我的捐助能够挽救一个生命,为此付出的一切都是值得的。”
2005年,正在东北林业大学读书的翟明鲁接到消息,父亲突然患病,需要手术,母亲的风湿性关节炎也愈发严重,无法进行日常劳作。家里的积蓄只能勉强支付父母的医药费,已经没有能力再支付翟明鲁的学费。
眼看学费没了着落,这时,国家助学贷款的政策给了翟明鲁继续求学的希望。辅导员帮他办理了3年共计1.8万元的助学贷款。在刻苦学习的同时,翟明鲁一直思考如何用实际行动为国家和学校做点什么。
从2005年开始,翟明鲁连续3年无偿献血,共献血1000毫升,同时他还与红十字会签订了造血干细胞志愿捐献同意书,成为中华骨髓库捐献造血干细胞的志愿者。
2009年11月中旬,翟明鲁接到红十字会的电话,对方告诉他,他与一名浙江的白血病患者初步配型成功,问他是否愿意捐献造血干细胞。放下电话,翟明鲁上网查看了捐献造血干细胞的具体过程和注意事项。1小时后,做好充分思想准备的翟明鲁回复红十字会:“我同意捐献。”
当翟明鲁向家人提出要捐献造血干细胞的时候,遭到了父母及家人的极力反对:“不行,你身体本来就不好,人家有些直系亲属配型成功都不捐呢,咱可不能捐。”
为了做通亲人的工作,翟明鲁反复给他们普及医学常识,告诉他们捐献造血干细胞对身体不会有任何影响。翟明鲁还说:“造血干细胞配型成功的可能性是十万分之一,现在恐怕只有我能救那名患者,如果我选择逃避,不仅对不起学校对我的培养,更对不起自己的良心啊。”父母知道阻拦不住,只能支持他的决定。
经过进一步的血液配型实验,翟明鲁与那名患者的造血干细胞完全匹配。本来,翟明鲁并没想告诉学校这件事情,是红十字会本着对在校学生负责的态度才通知了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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