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政府行为 办人民满意高考

首页 > 教育新闻 > 新闻阅读存档/1970-01-01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上接第9版)现代通讯工具进行团伙作弊等严重舞弊行为提供技术支持,查找涉嫌传播所谓高考试题的信息源和无线电发射源;通信管理部门负责对网上有害信息和有害手机短信进行监控和封堵,对违规从事网上业务或传播有害信息的境内网站论坛依法进行处罚;交通、城建、电力、卫生和环保等相关职能部门也按照责任分工开展工作,形成了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为营造优良的考试环境齐抓共管的局面。

  第五,规范新闻媒体的宣传报道,正确把握舆论导向。从2005年开始,省招考委每年都与省委宣传部联合召开有各新闻媒体领导和记者参加的招生考试宣传工作座谈会,对炒热点、打“擦边球”的媒体进行批评,对优秀的宣传报道进行表彰和奖励,省招考委与省委宣传部联合发出《关于加强和规范普通高校招生宣传工作的意见》,对加强和规范招生考试宣传提出了明确要求。2007年以来,在省政府高考指挥部设立宣传组,由省委宣传部副部长挂帅,每年高考前都以省政府名义召开高考新闻发布会,规定所有高考宣传报道必须统一宣传口径,要求新闻媒体大造诚信考试和打击高科技舞弊的舆论,形成对高考违纪、舞弊行为的强大威慑力。这些举措起到了营造良好高考舆论氛围的重要作用。

  第六,建立责任追究制和奖励表彰制度。省政府规定,由省、市监察部门负责对各级政府和领导干部在高考工作中出现的失职、渎职及重大责任事故进行查处和责任追究。省招考委负责对在国家教育考试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给予表彰。2010年以省招考委名义授予19人国家教育考试突出贡献奖,并把他们的事迹编辑成书印发全省。以上这些政府行为的落实和到位,对确保高考有序进行起到了关键性作用。

  记者:作为主管辽宁高考工作的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近些年有哪些新的举措?

  李荣希:政府行为的强化和责任的落实,创设了高考工作良好的外部环境,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的工作压力,但决不能推卸教育和招生考试部门的工作责任。近些年,我们主要围绕队伍建设、考试安全和考风考纪三大方面工作练内功、增素质、严管理,在保证常规工作的同时,重点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在全省开展人民满意的招生考试机构创建活动,以此为抓手全面提升招生考试专、兼职队伍的素质、能力和工作水平。

  二是确保考试安全。试题、试卷安全是高考的第一要务。为了确保高考试题、试卷安全,我省对命题、试卷印刷、运输、保管等关键环节全面加强了人防、技防和管理力度。全省各地查找隐患、完善管理制度,认真做好试卷运送、保管、使用等各环节的安全工作,确保了高考试卷、答卷的安全。

  三是加大考风考纪管理力度,营造公正、公平的考试秩序。按照防范在先、监管于中、惩治于后的原则,考前在全省开展诚信考试教育。省招考办收集违规考生处理案例编写成诚信教育手册,免费发送给全省考生。全省各考区、各学校对考生进行多种形式的诚信考试警示教育。我们强调技防和人防并重,在有效利用技防手段的同时,要求各市招考办必须严格按省招考办要求安排考点、考场,严格选聘那些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的教师参加监考工作,并在考试前进行认真、系统的培训。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考点都层层签订了考风考纪责任状,严格落实考风考纪和考务管理工作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许多市建立了监考教师管理规则,把教师参加监考的表现作为对教师师德、品行要求的重要方面,并与教师的直接利益挂钩。每年高考期间,省招考办都要从高等学校抽调近千名干部和教师,组成百余个飞行检查组,对全省各地特别是重点地区、薄弱环节进行全方位的监督检查。对考试中发现和高考结束后倒查监控录像发现的违纪舞弊考生和不作为监考决不迁就,严肃处理。自2007年在全部考场装置电子监控录像系统以来,通过考后录像回放审查,全省共查处有违纪舞弊行为的考生337人,查处不作为监考教师108人。

  四是优化高考服务。全省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和各考点学校都按照省招考办的要求,树立办人民满意高考的理念,以提高人民满意度为工作质量和标准,为广大考生提供了细致、周到、人性化的优质服务,在有关部门的配合和支持下,切实解决好考试期间医疗保障、安全保卫、食宿安排等实际问题,为考生创造了和谐、宽松的考试环境。

  五是深入实施阳光工程。近几年,按照教育部“六公开”、“六不准”的要求,我省进一步规范了各类考生资格审查程序、公示内容、方式和时间,特别是重点强化了享受各种加分政策考生的公示力度,引入了全社会的监督制约机制。我们建立了新闻发言人制度、新闻发布会制度和新闻通稿制度,结合热点时段的工作,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新闻通稿,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示招生考试信息。在录取工作阶段,随时根据录取工作进度向社会发布录取信息,使高考录取工作更加公开、透明。录取期间,我们每年都邀请省人大、省政协领导和委员及新闻媒体到录取现场视察工作,并从2009年开始邀请考生家长代表到录取现场了解录取工作情况,他们对我省加大实施“阳光工程”的力度,给予充分肯定,很多考生家长说,“阳光工程”真是老百姓的“民心工程”。

  六是规范省内高校招生行为。我省招生院校的收费标准都须经过省物价局的审批,并在招生简章和招生计划中向考生公示,没有发现招生录取乱收费问题。为规范省内高校、特别是民办高校的招生宣传,省教育厅先后下发了两个文件,每年组织六个相关处室和省招考办一起集体办公,对我省域内的高校招生章程和招生进行会审,审核后的招生方能向社会公布,起到了监督制约作用。

  七是加强录取信息的管理。近年来,我省高度重视高校招生的信息安全和管理,把信息安全作为与试卷安全、考试安全并列的三大确保安全项目和内容。信息安全主要包括:考试成绩库安全、考生志愿库安全、考生录取信息安全三大部分。从2005年开始,我省的考生成绩库和志愿库在生成过程中,就必须在省监察厅、省教育厅监察室的现场监督下同时备份4份,分别存放在省教育厅监察室、省招考办信息处、普招处、监察处,每批次录取开始前,用省教育厅监察室的备份与录取现场的录取数据库进行计算机核对,核对无误后,才能开始下一个批次的录取调档,保证了我省录取成绩库、信息库的绝对安全。为确保录取网络安全,我省在聘请网络安全专家进行网络维护的基础上,内设了网监组,24小时监控录取网络的各个节点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和违规操作。同时加强录取过程的即时性信息管理,严防别有用心的人利用录取信息的不对称和时间差进行诈骗活动。这些措施进一步完善了我省高考工作的管理制度,对保证高考工作的顺利进行起到了重要作用。

  记者:辽宁省在高考工作中强化政府行为,取得了哪些实际效果?

  李荣希:事实求是地讲,多年以来,招生考试战线面对招生考试环境不断恶化的局面,承受着巨大的压力。许多同志讲,每次高考都是诚惶诚恐、如履薄冰,不知会出什么事,越干越不会干了。但是近几年我省高考安全、平稳、顺利的成功组织,让我们深深感到了政府行为和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力量。现在我省高考的环境一年比一年好,组织管理工作规范有序,监管有力,保障到位,高科技舞弊得到有效控制,没有发生责任事故和群体性违纪舞弊事件,考试安全,违纪率逐年下降,国家考试的权威性得到了很好的体现,我们多年来苦苦追求的考风考纪的根本好转得以实现,并带动了学风、校风的好转,进而对诚信社会的构建起到促进作用。社会满意、学校满意、政府放心,人民群众对高考的公平公正性进一步认可;招生高校纷纷反映辽宁高考的成绩真实可信;我省在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中促进公平、公正的改革举措,两次被省直机关工委评为季度为民服务最佳实事;省招生办普招处2007年被省总工会授予“五一劳动奖状”;2009年省招考办再次被省总工会授予“五一劳动奖状”。这些成绩的取得,是教育部的正确指导,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各级政府的行为到位,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配合,全省教育和招生考试战线的勤勉努力的综合效应。我坚信按照这样的路子走下去,辽宁高考的明天会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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