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高招“阳光工程” 确保公平公正

首页 > 教育新闻 > 新闻阅读存档/1970-01-01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加大对舞弊者的惩处力度。对利用通讯工具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试或代替他人考试考试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考生,取消其当年全国统考各科成绩,同时给予下一年度不得报名参加全国统考的处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并记入考生电子档案。

  加强招生考试队伍管理,严防出现教育系统内部工作人员参与作弊的事件,坚决杜绝大面积群体舞弊事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