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全教会精神 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

首页 > 教育新闻 > 新闻阅读存档/1970-01-01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加大投入 保障教育持续快速发展

  福建省省长 黄小晶

  多年来,福建省委、省政府始终将教育摆在优先发展位置,作为公共财政支出重点领域,全力确保教育经费“三个增长”。1999年至2008年,全省各级财政支出的预算内教育经费总量达1380亿元,占财政支出比例平均达24.1%。

  在义务教育方面,建立和完善财政经费保障机制,统一了城乡生均公用经费基本定额标准,实现了全省范围内的免费教育,88.2%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公办中小学免费就读,完成了21.8亿元的债务化解任务,建立起了中小学校舍维修长效机制。

  在高等教育方面,1999年至2009年投入162亿元,年均增长21.2%。每年安排专项资金2亿元支持9所重点高校建设和重点学科建设。投入经费2.6亿元,组织实施了“高校服务海西六大工程”。

  在职业教育方面,2006年,制定了公办职业院校生均经费标准,设立并逐年增加职业教育专项资金。2009年,省级财政预算安排专项经费1.7亿元,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

  在教师队伍建设方面,2008年,省政府出台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意见,启动了基础教育、中职教育学校教师津补贴和绩效工资改革,省级财政从当年新增收入中拿出近一半资金约12亿元,用于绩效工资改革补助,实现了县域内教师同等待遇,统一了城乡中小学教师编制标准。

  在教育惠民方面,坚持在每年为民办实事总盘子中优先安排教育项目,建立起从义务教育到高等教育完整的助学体系,相继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实行生活费补助,对中等职业学校一、二年级学生100%发放助学金,对中职学校涉农专业及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实施免学费政策,惠及广大人民群众。

  教育投入的持续增长,有效保障了教育事业持续快速发展。目前,全省幼儿园入园率达90.5%;已有70%的县(市、区)实现了高水平、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目标;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80.2%,比2000年提高39.8个百分点;高等教育毛入学率比2000年提升了15.7个百分点;普通本专科在校生数、在校研究生数分别是2000年的4.61倍、5.65倍。

  这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是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关键时候,党中央、国务院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在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高瞻远瞩、内容丰富、思想深刻,具有很强的战略性、指导性和针对性,充分体现了中央高度重视教育、优先发展教育的坚定决心,充分体现了中央对办好人民满意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战略部署。我们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和教育规划纲要的要求,坚持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进一步实施科教兴省战略和人才强省战略,全面履行政府对教育的责任,确保预算内教育经费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例保持在24%以上,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着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施城乡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加快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改造薄弱校,继续加大对革命老区、原中央苏区、少数民族地区的投入,切实解决城乡、区域教育资源分布不均衡问题。继续提高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提高保障水平。

  二、大力发展职业教育。落实教育费附加不低于30%用于职业教育的规定,逐步实行中职免费教育,对初高中毕业后的学生进行就业前培训,财政给予每生每年3600元补助。以政府投入、校企合作、创办职教集团等多种形式建设实训基地,全面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

  三、全力实施好教育重点建设工程。推进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计划2009年至2013年,筹措156亿元,完成未达到抗震要求2059万平方米校舍的重建和加固改造。实施特殊教育提升工程,省级财政安排1.2亿元,推进特殊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提高特殊教育学生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到2012年,按不低于普通初中生生均公用经费标准的6倍安排。投入3.5亿元,在全省每个县建设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中心。

  四、进一步完善高校和中职学校拨款体制改革。逐步提高生均拨款标准,并分层次分学科核定不同系数,向紧缺人才培养专业倾斜,鼓励和引导学校在各自的办学层次和定位上,办出水平、办出特色。

  五、多渠道筹措资金。从土地出让收入中安排相应经费用于配套中小学、幼儿园建设,发挥教育基金会等非政府组织作用,鼓励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公民个人捐资助学。

  从总体上看,虽然福建省的财力并不宽裕,但历届省委、省政府都格外支持教育事业发展,形成了重视教育、办好教育的传统。我们一定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在新的起点上推动我省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为建设人力资源强省、全面推进海峡两岸经济区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全面提高教师素质 开创教育新局面

  湖北省省长 李鸿忠

  在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党中央、国务院召开了新世纪第一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体现了中央优先发展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坚定决心和英明远见。参加这次大会,我们深受鼓舞,倍感振奋。

  教育大计,教师为本。有好的教师才有好的教育。经过多年的不懈努力,湖北教育发展形成了优势。其中一条最重要的做法,就是在坚持教育优先发展中,优先建设教师队伍。我们把提高农村教师素质作为重点,全面加强各级各类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开创了教育科学发展的新局面。当前,我省正处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快构建中部崛起战略支点的关键时期。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的弯道超越,必须优先发展教育,关键在于提高教师队伍素质。

  目前,我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呈现良好态势,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为84%,高等教育毛入学率为30.4%,拥有各级各类学校教职工71万人。长期以来,广大教师爱岗敬业、无私奉献,为湖北教育事业改革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认真学习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好教育规划纲要,在培养和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教师队伍,大力倡导教育家办学方面,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五项工作:

  一、全面提高教师素质,培养和造就一批教学名师。加强教师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教育,健全和完善师德考核、评价和监督的长效机制,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聘任和评价的首要内容。每年开展“十佳师德模范”、“十佳班主任”、“十佳校长”评选活动,引导广大教师做受学生爱戴、让人民满意的教师。加强和改革教师教育,完善教师培养培训体系,创新教师培养模式,全面提高教师培训质量,推动教师专业化发展。实施“楚天教师校长卓越工程”,遴选一批具有良好职业前景的优秀教师和校长进行重点培养,鼓励、引导和支持教师树立先进教育理念,踊跃投身教育创新实践,在教书育人中成长为教学名师和学科领军人才。

  二、实施五大项目,重点建设农村教师队伍。“十二五”期间,我们将深入实施“武汉城市圈基础教育对口支持与合作计划”,促进以城带乡、城乡互动,建立城乡教师资源共建共享的机制;进一步实施国家“特岗计划”和“农村教师资助行动计划”,选派2万名大学毕业生到农村乡镇学校任教;实施“农村教师素质提高工程”,通过政府招标购买服务的方式,免费培训10万名农村教师;实施“城镇教师援助农村教育行动计划”,选派“湖北名师”、特级教师讲学团送教下乡,组织2.5万名城镇教师到农村支教,推进5000名城乡中小学校长双向交流任职;实施“农村中小学教师周转房建设计划”,新建、改建2万套周转房,基本解决农村乡镇以下学校新进教师、无房教师、交流教师的周转房问题。

  三、提高教师地位待遇,鼓励优秀人才长期从教、终身从教。大力表彰优秀教师。设立政府奖,对长期从教、贡献突出的教师特别是农村教师给予奖励。提高教师待遇,在全面落实绩效工资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教师的工资、津补贴和住房、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障水平,在落实好农村教师津贴“可按高于城区教师绩效工资12%以内水平确定”的政策基础上,进一步向农村教师倾斜。教师编制核定和职称评定,向农村学校倾斜,比例适当高于城镇学校。评审特级教师、“湖北名师”时,40%以上名额分配给农村地区教师。

  四、加强教师管理,提高管理科学化水平。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激发教师发展的内在动力。我们将通过严格考核、科学评价,建立能进能出、优胜劣汰的教师管理制度体系。完善教师退出机制。严格实施教师资格制度,探索建立教师资格证书定期登记制度。实施教师准入制度,严把教师入口关。全省统一组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资格认定,全省统一组织新进教师招考。逐步实行城乡统一的中小学编制标准。全面推进聘任制改革和岗位管理制度。促进中小学教师、校长开展大规模的城乡交流、校际交流,重点是由城市到农村、由优质学校向薄弱学校流动。建立校长任职的专业资格标准和职级制,全面实行任期制。

  五、大力弘扬尊师重教,为教师成长创造良好环境。把优先发展教育,大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在教育发展规划、教育经费投入、教育资源配置上优先保障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素质。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我们要大力宣传模范教师的先进事迹,在全社会进一步营造尊师重教的浓厚氛围,千方百计地使教师成为最受人尊重的职业。

  大力推进教育公平 办好人民满意教育

  湖南省委书记 周强

  这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更加重视教育公平,将促进教育公平作为国家基本教育政策,把实现公平教育作为重要战略目标。这是党中央、国务院站在以人为本、执政为民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充分体现了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顺应了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盼,必将对推动教育科学发展、加快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湖南是一个教育大省,自古就有重教兴学的优良传统,人民群众对接受良好教育期望非常热切,对平等享受教育公共资源愿望异常迫切。湖南又是一个人口大省、农业大省、财政穷省,教育发展基础薄弱,地区发展差距较大。为此,近几年来,湖南省委、省政府坚持把建设教育强省作为最大的民生工程率先推进,把教育公平作为最基础的民生工作优先保障,每年坚持将一项教育民生工作列入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按“年均递增20%”的要求落实预算内教育经费,近两年省本级新增财政性教育经费达11亿元,重点保证了农村教育支出和教育发展支出,有力地推动了教育又好又快发展。2009年,我省各类教育主要发展指标均提前或超额完成“十一五”规划发展目标,综合办学实力进一步增强,教育热点难点问题得到有效化解,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明显提高。

  根据这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今后我们将继续坚持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把教育公平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推进教育公平,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一是进一步强化政府办学责任。教育公平的主要责任在政府。我们将按照教育规划纲要要求,修订完善建设教育强省总体规划,进一步完善教育强省工作推进机制、投入保障机制、督导评估与监督问责机制,督促各级政府依法担负起发展教育事业、促进教育公平的主要责任。本届政府任期内,我们将继续落实“预算内教育经费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例每年同口径提高1至2个百分点”的规定,“十二五”期间,全省各类教育生均公用经费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并逐步提高,力争到2020年,湖南教育发展的主要指标位居全国前列,支撑和保障教育发展的指标达到全国平均水平,教育综合实力进入全国先进行列。

  二是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针对我省义务教育资源分布不均的现状,我们将继续抓好义务教育合格学校建设,在投入28.5亿元、已建成2587所合格学校的基础上,再用3到5年时间完成全部计划1万所的建设任务,力争到2020年,全省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化,基本实现省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继续坚持公共教育资源向农村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倾斜,完善免费定向为农村中小学培养教师和“特岗计划”等农村教师补充机制,健全城乡教师定期交流、顶岗顶编支教制度,并依托农村现代远程教育工程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逐步提高农村地区和薄弱学校教育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