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进首都教育现代化

首页 > 教育新闻 > 新闻阅读存档/1970-01-01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上接第一版)

  三是坚持将提高质量作为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核心任务,着力统筹各级各类教育全面协调发展。研究制定《关于加快北京市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3年时间新建及改扩建600所幼儿园,将新建小区配套幼儿园90%建设为公办园,下大力气解决好“入园难”问题。开展普通高中特色发展试验,以课程建设为核心推动高中阶段教育多样化发展。选择部分院校和区县联合开展高等职业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积极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坚持稳定规模和提高质量相结合,建立高校分类发展评价体系和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深化质量工程和创新工程,着力推动首都高等教育内涵发展、特色发展。促进产学研用结合,增强高等学校自主创新能力,深化高校与地方全面合作,充分发挥高校在首都产业结构调整、城市建设、社会管理、新农村建设和文化繁荣等方面的作用。

  四是坚持以改革开放增强首都教育发展的动力与活力,着力推动首都教育体制机制创新。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试验城市”建设,开展区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等重大改革试验项目,力争在一些困扰首都教育发展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切实取得一批突破性改革成果。当前重点推进探索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等20项国家教育改革试点项目,完善试点方案,明确责任,落实到人,争取3年内见到成效。瞄准世界教育发展变革的前沿,不断提升首都教育发展水平和国际化水平。实施首都优秀学生留学计划,大力吸引优质教育资源来京合作办学,培养具有国际竞争力人才。实施留学北京行动计划,全面推进汉语国际推广,稳步发展境外合作办学。深化华北五省区市教育合作与交流。

  五是坚持把人才作为首都教育发展的第一资源,着力建设高素质首都教师队伍。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教师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教育,不断增强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健全教师专业能力建设长效机制,实施农村教师素质提升计划,深入推进高等学校人才强教计划和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升工程,整体提升首都教师队伍育人能力和水平;健全教师发展服务保障机制,落实义务教育教师绩效工资政策,制定和完善教师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障政策和住房优惠政策,进一步提高教师地位和待遇,努力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吹响了新世纪新阶段教育改革发展的号角,首都教育系统将以贯彻落实会议精神为契机,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振奋精神、真抓实干,全面推进首都教育现代化,不断创造首都教育新辉煌,为首都和国家的现代化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北京市教委主任 刘利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