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高等教育质量 服务福建跨越发展

首页 > 教育新闻 > 新闻阅读存档/1970-01-01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上接第一版)提高社会服务能力是高校的重要使命,也是高校自身发展的必然选择。积极引导高校科学定位、合理分工,既重视基础研究和高技术研究,又支持服务地方经济的应用开发研究和成果转化推广,不断创新产学研用结合的实践模式。充分发挥中国海峡项目成果交易会平台作用,组织更广泛的省内外高校科技创新资源与海西产业需求有效对接,形成高校与企业的技术对接活动常态化、制度化。积极推广高校产学研用结合的典型经验,推动省内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高校主动与省内各地市县和企业建立长期稳定的全面合作关系。建立推进产学研用结合的政策激励机制,把服务和贡献作为评价高校工作的重要标准,高校人才培养质量要由用人部门来评价,科技创新、社会服务要由地方政府、行业、企业来评价;教师评价注重培养人才的实绩、科研的质量和社会服务的水平,不能简单用论著、论文作为评价标准。加快福州高校科技园区建设,积极推动闽台高校联合兴办“科技育成中心”,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孵化,真正使高校成为我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生力军。

  五是深化改革,建立现代大学制度。完善高校治理结构,是增强高校办学活力的有效途径。通过组织开展现代大学制度建设试点,建设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大学制度。明确政府管理权限和职责,建设和完善学校目标管理和绩效管理机制,落实和扩大高等学校办学自主权,依法保障学校充分行使办学自主权和承担相应责任。公办高等学校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健全议事规则与决策程序,依法落实党委、校长职权。加强高校学术民主制度建设,充分发挥学术委员会在学科建设、学术评价、学术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探索教授治学的有效途径,充分发挥教授在教学、学术研究和学校管理中的作用。推动各类高校依法制定章程,依照章程规定管理学校。探索建立高等学校理事会或董事会,健全社会支持和监督学校发展的长效机制。

  六是先行先试,抓好一批高等教育改革试点项目。先行先试是推动各项工作取得突破的重要途径。鼓励高校积极争取国家级教改试点项目,争取教育部增列我省开展闽台教育合作交流、职业教育综合改革、民办教育综合改革等一批改革试点项目方案,支持厦门大学、福州大学等高校争取承担国家教改项目。抓好一批在提高办学水平上发挥示范作用的重点工程,推动一批在服务海西建设上发挥引领作用的专项计划,促进一批服务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的试点项目。引导高校围绕教育规划纲要确定的十项改革试点工作,结合自身实际,提出具体的贯彻实施意见,通过试点项目带动,促进高校加强内涵建设,不断提高办学水平,在更加紧密、更加直接为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服务上取得新的成绩。

  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和教育规划纲要为教育改革和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更给了教育工作者信心和力量,福建将抢抓机遇,乘势而上,在转变观念中破解难题,在创新思维中转变发展方式,树立新的发展观念,确立新的发展追求,构筑新的发展优势,全力推进全省高等教育整体水平的跨越式提升,为福建新一轮跨越发展和海西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与科技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