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促进公平作为国家基本教育政策

首页 > 教育新闻 > 新闻阅读存档/1970-01-01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本报评论员

  把促进公平作为国家基本教育政策,是《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明确要求。促进教育公平,既是推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应有之义,是以人为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也是发展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必然选择。

  把促进公平作为国家基本教育政策,是实现社会公平、人民幸福生活、社会和谐稳定的必然要求。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促进教育公平,保障每个人都有受教育的机会,实现每个人都能享受到优质教育的目标,是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属性所决定的,是广大人民群众的普遍期盼。教育公平面临的问题,既有教育自身,也有社会公平问题在教育领域中的反映。把促进教育公平作为国家基本教育政策,是改革开放的成果让广大人民群众分享的具体体现。我们要继续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坚持教育公益性质,强化政府责任,加大对教育的财政投入和政策支持;不断优化教育结构,增加受教育机会,促进教育公平。

  把促进公平作为国家基本教育政策,是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重要保证。国民整体素质的提高以及人力资源强国的建设,离不开教育公平。促进教育公平,就要坚持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加快缩小客观存在的教育城乡、区域和校际差距。通过国家政策引导,保障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和教师待遇,健全学生资助制度,切实保障经济困难家庭、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让所有的城乡新增劳动力都能接受必要的职业教育培训。逐步实现所有区域、所有学校都得到较高水平的发展,让更多学生不仅能上学,还能上好学;使更多需要接受教育、希望接受教育的国民有机会享受终身教育,通过受教育提高素质和能力,得到全面发展。

  把促进公平作为国家基本教育政策,是我国在现阶段继续推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必然选择。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30多年来,教育事业取得了巨大成就,义务教育全面普及,高中入学机会迅速增加,职业教育稳步发展,高等教育进入大众化阶段,入学机会成倍增加,助学体系基本形成,教育收费和办学秩序进一步规范,学生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但“公平”问题随着教育事业的发展正在日益凸显,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学校之间还存在明显差距。正视不公平现象的存在,下大力气推进教育公平,是基于现阶段教育发展状况和教育未来发展的必然选择,也是教育改革得以深入推进的根本要求。

  公平比太阳更有光辉。坚持教育事业的优先发展,坚持改革创新,为推进教育公平提供了有力的保障。随着教育规划纲要的贯彻实施,随着促进公平成为国家基本教育政策的落实,教育公平的阳光一定会普照越来越多的孩子,惠及越来越多的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