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未来十年教育改革发展总体要求

首页 > 教育新闻 > 新闻阅读存档/1970-01-01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上接第一版)到2015年,基本解决农牧区教师周转房问题,基本普及学前一年教育,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高等教育大众化水平进一步提高,15周岁以上人口人均受教育年限提高到9年,全省教育发展总体达到西部平均水平。力争2020年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初步实现教育现代化,形成学习型社会。

  为实现上述目标,会议提出,要全面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地位,要把教育事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中统筹安排,切实保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先安排教育发展、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公共资源优先满足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需要。要建立健全教育经费增长机制,确保到2012年全省财政教育支出达到中央核定比例目标。要组织实施好青海省12项教育工程,努力在教育优先发展的薄弱问题和关键环节上实现新突破。全面推进教育改革和对外开放,要深化办学体制改革,形成以政府办学为主体、全社会积极参与、公办教育和民办教育共同发展的格局;深化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形成政校分开、权责明确、统筹协调、规范有序的教育管理体制,深化与发达省市在教育领域的合作与交流,促进青海省各级各类教育发展,提高人才培养能力和培养水平。积极动员社会力量支持教育事业,要开展创建“全省教育强县”活动,充分调动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发展教育的积极性、创造性,鼓励和支持全社会关心支持教育事业发展,努力形成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社会氛围,共同推动欠发达地区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生动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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