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 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首页 > 教育新闻 > 新闻阅读存档/1970-01-01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9月12日至18日,是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经国务院批准,自1998年起,每年9月的第三周开展推普周宣传活动以来,今年是第13届,又恰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经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10周年,中共中央、国务院也于今年印发《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因此,今年的推普周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本届推普周的主题是“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弘扬中华优秀文化传统”,将围绕宣传贯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围绕建设人力资源强国、构建和谐语言生活的战略目标,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在这丹桂飘香、秋风送爽的日子里,我谨代表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领导小组和教育部、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向辛勤工作的语言文字工作者,向全国积极参与推普周和在工作、生活中努力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战线的各族人民群众,表示诚挚的问候和衷心的感谢!

  语言文字是人类最重要的交际工具和信息载体,是文化的基础和重要组成部分。我国是一个多民族、多语言、多方言的人口大国,“书同文、语同音”历来是中华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并在此基础上提高全社会的语言文字应用水平,事关历史文化认同传承和经济社会发展,事关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是涉及国家核心利益的战略举措,是提升全民族科学文化素质、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重要前提,是繁荣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实现中华文明伟大复兴的重要推动力,在国家发展、民族振兴中处于基础地位,具有重要的战略作用。

  新中国成立以来,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始终得到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和充分关注。1956年,中央成立推广普通话工作委员会,国务院发出《关于推广普通话的指示》;1982年,我国《宪法》规定“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2001年开始施行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进一步明确了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作为国家通用语言的法律地位。经各级政府、广大语文工作者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推广、普及普通话和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取得了巨大成就,为社会主义建设各项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沟通、交际和交流的便利:语言隔阂基本消除,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镇大规模转移成为可能,促进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加快了城市发展及农村人口脱贫致富的步伐;以汉语拼音输入为主要技术支持的电子、通讯产业得以飞速发展;以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为主要载体的广播、影视、报刊、书籍等广泛发行、全方面覆盖,极大地丰富了人民群众的社会文化生活。(下转第二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