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 加强新形势下德育工作

首页 > 教育新闻 > 新闻阅读存档/1970-01-01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和教育规划纲要对教育事业改革发展作出了全面部署,也对新形势下学校德育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和教育规划纲要(详见7月30日《中国教育报》和教育部)

  二、参评主要内容

  1.对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及规划纲要中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精神的领会和认识;

  2.中央8号文件颁布以来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的成功经验;

  3.新形势下加强学生理想信念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培养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吃苦耐劳品格以及热爱劳动情感的实践探索。

  三、参评对象

  1.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科院(所);

  2.学校:中职、中学、小学、幼儿园;

  3.教育工作者:中职、中学、小学、幼儿园的领导、德育工作负责人、团干部、大队辅导员、班主任及各学科教师。

  四、参评成果类别及要求

  (一)文字材料类

  1.单位成果: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成功经验,包括对学生进行思想道德教育的内容、方法、途径、队伍建设、师德建设等。

  2.个人成果:教育行政部门的干部、学校领导、德育负责人、团干部、大队辅导员、班主任及各学科教师的德育成果。

  3.体裁:(1)论文类;(2)工作经验类;(3)教育案例或故事类;(4)心得随笔类;(5)课题与调查研究报告类;(6)校本教材类等均可。

  4.报送要求:(1)每件成果报送时请附《报送成果(首页示例)》(见附件1),请参评者认真填写,以免影响评审结果;(2)所有成果由单位统一报送(不接受个人报送),报送成果时必须交《报送成果参评表》(见附件2);(3)文字材料均须A4纸打印,3000字以内,除上交打印稿外,请发电子稿一份(含附件)。单位成果可附图片,同时《报送成果参评表(文字成果类)》右上角加盖单位公章;(4)每人限交一件成果。

  (二)音像类(详见网站和通知)

  五、评选办法

  1.各地市或区(县)教育主管部门或教科院(所)集体组织的,对当地学校送交的成果组织初评报送组委会后,入选成果直接送交高级评审委员会进行终评;

  2.未经当地教育部门统一组织初评的学校送交的成果,组委会组织初评、复评,入选成果报送高级评审委员会终评。

  六、奖励及表彰

  (一)单位奖项设置

  1.先进集体:各地市或区(县)教育局(委)或教科院(所)综合成绩优异者,将颁发奖杯和荣誉证书,名单将在《中国教育报》上刊登;

  2.年度德育先进学校:申报先进学校须填写《年度德育先进学校申报表》见附件4。有资格入选国家级出版社出版的《全国中小学和中职学校思想道德建设优秀成果汇编》;

  3.职业学校德育先进单位:申报先进学校须填写《年度德育先进学校申报表》见附件4。有资格入选《全国中小学和中职学校思想道德建设优秀成果汇编》。

  (二)个人奖项设置

  1.文字类成果奖项设置:优秀成果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获奖成果有资格入选《全国中小学和中职学校思想道德建设优秀成果汇编》;

  2.音像类成果奖项设置:优质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

  3.先进教师奖:报送成果的单位可推荐德育工作成绩突出的教师2名(须填写申报表见附件5);

  4.青年教师科研创新奖:每校可荐2名(须填写申报表见附件5);

  5.先进工作者:各地市、区(县)教育部门及教科院(所)集体组织报送200件成果以上的领导或活动负责人,组委会颁发荣誉证书,名单在《中国教育报》上登报表彰(每单位限1人);

  6.先进个人:发动组织工作显著,送交成果量多质优且学校荣获了"年度德育先进学校"的学校校长或德育负责人(每单位限1人)。

  七、相关事项

  1.所有报送稿件均须最新成果;

  2.各单位填写展评活动的所有表格与成果材料一起报送;

  3.报送成果时不收取费用,其他相关费用在不影响成绩的情况下,由获奖单位和获奖个人视自身情况自愿办理;

  4.所有电子表格文本可登录师识网()和中国教育新闻网((邮件主题为参评教育局或学校名称)

  QQ:675796967 982806641

  建议与投诉邮箱:jianyiyutousu@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