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

首页 > 教育新闻 > 新闻阅读存档/1970-01-01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上接第六版)

  大力推进依法治校。学校依法建立符合法律规定、体现自身特色的学校章程和制度,依法办学,从严治校,认真履行教育教学和管理职责。尊重教师权利,保障学生的受教育权。健全符合法治原则的教育救济制度。积极开展普法教育,促进师生员工提高法律素质和公民意识。

  完善督导制度和监督问责机制。坚持督政与督学并重、监督与指导并重。探索建立相对独立的教育督导机构,独立行使督导职能。进一步健全教育督导制度。健全政府督学制度,建设专职督导队伍。加强义务教育督导检查,开展学前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督导检查,强化对政府落实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情况的督导检查,建立督导检查结果公告制度和限期整改制度。严格落实问责制,主动接受和积极配合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教育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以及司法机关的司法监督。建立健全层级监督机制,加强监察、审计等专门监督,强化社会监督。

  (六十一)实施一批重大工程项目,增强教育可持续发展能力。2010—2012年,围绕全省教育改革发展目标和任务,集中力量实施一批重大工程项目。实施品德教育工程,加强学生思想品德教育。实施幼儿园改扩建工程,加快发展学前教育。实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程,促进教育公平和巩固提高教育质量。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大力改善中小学办学条件。实施普通高中素质教育工程,着力提升普通高中教育质量。实施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工程,促进职业教育快速发展。实施高等教育质量工程,提升高等教育质量和科研创新能力。实施师资建设工程,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实施民族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加快民族教育发展。实施以现代远程教育工程为重点的继续教育工程,努力构建终身学习教育体系。实施特殊教育保障工程,保障残疾人受教育权利。实施教育信息化工程,以教育信息化推进教育现代化。实施大中专院校和寄宿制学校食堂“菜篮子”工程,提高学校后勤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落实《学校体育工作条例》,不断提高学生健康水平。

  (六十二)组织开展一批改革试点,推进教育体制机制创新。成立甘肃省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研究部署、指导实施教育体制改革工作。按照统筹规划、分步实施、试点先行、动态调整的基本思路,以加强薄弱环节和关键领域为重点,选择部分地区和学校开展重大改革试点,推进教育体制机制创新,为中西部地区和民族地区教育事业实现跨越式发展积累经验。尊重基层和群众首创精神,鼓励各市州因地制宜、大胆探索、勇于实践,形成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共同推进教育改革创新的局面。集中力量,在我省部分市州和高等学校开展纳入国家教育改革试点范围的14项改革试点。同时,积极开展一批地方教育改革试点:探索高等职业学校自主考试或根据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注册入学;探索自主录取、推荐录取、定向录取、破格录取的具体方式;开展省政府教育统筹综合改革试点,探索政校分开、管办分离的实现形式;开展教育投入保障机制改革试点,探索建立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长效机制;探索政府收入统筹用于支持教育的办法;研究制定对长期在农村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教师实行工资福利倾斜政策;开展建设临夏回族自治州民族教育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

  组织实施

  《全省教育规划纲要》是新世纪我省第一个中长期教育规划纲要,任务重、要求高、涉及面广、时间跨度大,必须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认真实施,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明确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分工。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贯彻实施《全省教育规划纲要》作为重要职责。各市州、各部门要在省委、省政府统一领导下,对目标任务进行分解,明确责任分工。省教育厅负责《全省教育规划纲要》的组织协调与实施工作,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密切协作,共同抓好贯彻落实。

  提出实施方案,制定配套政策。各市州要围绕《全省教育规划纲要》确定的目标任务、体制改革、重大措施和项目等,提出本地区实施的具体方案和措施,分阶段、分步骤组织实施。各有关部门要抓紧研究制定切实可行、操作性强的配套政策和措施,并积极实施。

  鼓励探索创新,加强督促检查。要充分尊重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鼓励各市州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创造性地实施本规划纲要。各市州要对实施情况进行监测评估和跟踪检查,及时总结推广好的做法和有效经验。

  广泛宣传动员,营造良好环境。集中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开设专栏,加大宣传力度,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和《国家教育规划纲要》精神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争取社会正确认识教育事业改革、最大程度地理解和支持教育事业发展,营造共同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