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提高农村寄宿生生活补助

首页 > 教育新闻 > 新闻阅读存档/1970-01-01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本报讯(记者 冲碑忠)记者近日从甘肃省教育厅获悉,该省2010年全面提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即将现行的小学每生每年500元、初中每生每年750元,提高到小学每生每年750元、初中每生每年1000元。

  近年来,甘肃省在以“高中向城市集中、初中向城镇集中、小学向乡镇集中、教学点向行政村集中”为总体思路的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的同时,加快了农村寄宿制学校的建设步伐,并提高寄宿学校建设标准,完善寄宿学校的各项功能。目前,甘肃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寄宿生达76万多名,其中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66.9万名。

  为提高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水平,切实加大贫困学生资助力度,甘肃省决定提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按照新标准,甘肃省财政厅、教育厅日前下达了2010年提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专项资金16851万元。

  此外,按照今年的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人数,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向各市州已预拨2011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共计66088万元,其中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52878万元,市县财政资金132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