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

首页 > 教育新闻 > 新闻阅读存档/1970-01-01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十五)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深入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牢固确立人才培养在高等学校工作中的中心地位,加大教学投入,严格教学管理,深化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和机制,推行学分制、弹性学制,积极探索建立资源共享、教师互聘、课程互选、学分互认机制。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完善学科带头人和青年骨干教师遴选、培养机制,落实教授为本科生授课制度。优化教学过程,改进教学方式,引导学生勇于实践、大胆探索。健全教学质量保障机制,强化教师、院系、学校三级质量保障,完善高校内部教学质量监控制度。加强实验室、校内外实践教学基地建设,重点建设一批优势特色专业、国家级和自治区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力争在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建设上实现突破,重视发挥自治区职业教育实训基地作用,强化实践教学环节。扎实推进“研究生培养创新计划”,创造良好的科研条件,强化系统严格的科研训练,逐步建立以科学研究为主导的导师责任制和项目资助制,促进研究生培养与科学研究和创新实践的紧密结合,加快产学研联合培养研究生基地建设。开设创业教育和就业指导相关课程,加强创业教育和就业指导。

  (十六)增强科技创新能力与服务发展能力。建立自治区级重点学科建设经费持续投入机制,支持高校立足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自身特色优势,建设优势学科群,努力形成基础学科、应用学科、新兴交叉学科等各类重点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体系。力争到2020年,建设自治区重点学科50个,国家级重点学科2个以上。突出应用研究,加快科研创新基地与创新平台建设。到2020年,在全区高校建成国家级科研创新平台1—2个,部委级科技创新平台20个,自治区级科技创新平台30个。深入实施“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建立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科技资源共享机制,建立有利于学科交叉、队伍整合和资源共享的科研体制。加强学术诚信建设,营造良好科研环境。支持高校与地方政府、行业企业共建产学研合作基地。立足高校资源,办好成人教育和继续教育,为社会成员提供继续教育服务。充分发挥高校思想库、智囊团作用,积极推进文化传播,积极参与决策咨询;鼓励师生开展志愿服务;开展科学知识普及工作,提高公众科学素质和人文素质。

  第五章 继续教育

  (十七)积极发展继续教育稳步发展学历继续教育,加快发展以职业导向为主的非学历继续教育,大幅度提高继续教育参与率,努力提高教育质量。加强继续教育设施建设,充分利用中小学布局调整闲置校舍,举办农村继续教育学校,大力开展城乡社区教育。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各类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支持用人单位为从业人员提供教育培训,鼓励个人接受继续教育。整合培训项目,健全县域职业教育培训网络,开展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加强对困难群体的就业援助培训,努力为外来务工人员提供更多的培训机会。

  (十八)完善继续教育内容和途径。积极发展自学考试、远程教育等各类社会教育,开展形式多样的继续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推进终身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及基础设施集约化建设,扩大公益性文化体育设施免费开放范围,拓展其教育服务功能。以宁夏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为基础,办好开放大学。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建立以卫星、电视和互联网等为载体的远程开放继续教育及公共服务平台。完善宽进严出的学习制度,扩大开放教育规模,改革和完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形成开放式教育体系。

  (十九)建立健全继续教育工作机制。将终身教育体系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加强统筹协调、政策制定和宏观管理,自治区成立由主要行政领导牵头、教育部门主管、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参加的继续教育领导协调机构,形成以政府为主导、有关部门协同配合、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继续教育发展格局。建立一支素质优良、爱岗敬业、乐于奉献的继续教育专兼职教师队伍。以党政机关、各级各类学校和科研院所为重点,倡导全民阅读,推动全民学习,加快学习型组织建设。加大教育宣传力度,为继续教育的持续发展,建立终身教育体系,营造良好氛围。

  第六章 民族教育

  (二十)优先发展民族教育按照教育事业发展规划中优先谋划民族教育、公共教育资源配置上优先满足民族教育、财政资金安排上优先保障民族教育的原则,确保民族教育优先发展。加快发展民族聚居区学前教育,巩固提高民族聚居区“两基”水平,采取支持民族地区发展高中教育、职业教育、办好民族学校等特殊政策,实现各级各类学校中少数民族在校生与少数民族人口自然比例相当。

  (二十一)加强骨干学校建设。注重提高民族教育质量,实施好二期“百所回民中小学标准化建设工程”,不断改善项目学校的办学条件,提升项目学校教育质量和管理水平;发挥宁夏六盘山高级中学和宁夏育才学校办学模式的示范作用,扶持回族聚居市、县建设民族职业教育院校或职教中心;重点建设宁夏大学民族预科学院,不断争取扩大招生规模,提高教育质量。

  (二十二)打造民族教育优势品牌。重点支持宁夏大学外语学院、宁夏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和同心阿语学校阿语专业扩大招生规模,提高教育质量,加快培养阿拉伯语人才,把我区打造成全国重要的阿拉伯语人才培养培训基地和阿语商贸服务专项专业技能考试试点单位;引导学校形成鲜明的民族办学特色;实施少数民族重点专业支持计划,从办学经费、师资培养、实验实训基地建设等方面,支持高校加强阿拉伯语、清真食品加工、穆斯林用品生产加工等民族专业品牌建设;支持高校与中东穆斯林国家合作办学,培养面向世界穆斯林国家的对外商贸和交流人才。

  (二十三)增强民族团结教育高度重视民族教育在建设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认真贯彻《国家民族团结教育指导纲要》,扎实推进民族团结教育进教材、进课堂、进学生头脑工作,深入开展维护祖国统一、热爱祖国和“三个离不开”教育,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大力培训民族团结课程教师。建设民族团结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丰富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夯实民族团结基础,增强学生的民族团结意识。

  第七章 素质教育

  (二十四)坚持德育为先、育人为本、全面发展。切实把德育融入各级各类教育,融入学校、家庭和社会教育的各个方面。大力开展理想信念教育,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培养学生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和创新创业创优精神。加强道德教育,强化道德修养,培养良好品质。加强公民意识、文明礼貌和国防教育,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公民。将德育渗透于学校工作的各个环节,构建大中小学有效衔接的德育体系。加强中小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德育课程、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注重发挥各门课程的育人功能。完善德育工作者选拔、培养和管理机制,着力建设一支高水平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辅导员和班主任队伍。营造良好育人氛围,建设体现时代特征、宁夏特色、学校特点的校园文化。深入开展创建“德育示范校”、“和谐校园”、“书香校园”等活动,广泛开展中华经典诵读、校园童谣传诵等活动,加强传统文化和宁夏区情教育。强化学生德育实践,倡导志愿者服务并使其制度化,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全面提升中小学德育工作水平。

  (二十五)加强学校体育、卫生和艺术教育工作。深入实施“全区中小学体育、艺术2+1项目工程(掌握两项体育运动技能和一项艺术特长)”,广泛开展阳光体育运动,切实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的体育活动时间。落实国家关于体育、卫生、艺术课程的规定和要求,保质保量地上好体育、卫生、艺术课。建立健全青少年学生体育竞赛和大中小学生艺术展演制度,落实高校和高中阶段学生军训制度,积极推行在高中毕业学业考试中增加体育考试的做法。加强学校体育、艺术设施建设,配齐配好学校体育、艺术设施和器材。在全区中心小学以上学校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建立《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报告书制度和公告制度,到2020年,使全区90%以上的学生达到国家体质健康测试及格以上标准。各级各类学校全面普及艺术教育,中小学校艺术教育课程开课率达100%。注意用眼卫生,培养正确的坐姿和读姿,坚持做好眼保健操,预防少年儿童近视;积极开展疾病预防、科学营养、卫生安全、禁毒控烟等青少年健康教育。建立和完善学生健康体检制度,保证青少年学生每年都能进行一次体检。切实加大对学校食堂、饮用水设施、厕所等的改造,按照规定建设卫生室,并配齐配足卫生器材和中小学校医或保健教师。积极推进宁南山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早餐计划,并逐步扩大覆盖面。

  (二十六)构建现代课程体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按规定开设科学、艺术和综合实践活动课程,重视中小学校本课程开发,推进普通高中选修课程建设,保证地方课程与校本课程的自主选择空间。职业教育课程要注重造就具有创业创新创优素质的技能型人才,注重学生职业道德、职业素质培养。高校课程要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联系,形成有利于学科交叉融合的课程体系。强化课程教学管理,严格执行课程计划,确保开齐开足规定课程。实施教育信息化推进工程,探索网络环境下的教学模式,加强信息技术与学科课程的整合,到2020年,建成门类齐全、内容丰富的学科课程资源和学习资源库,基础教育实现学校、学科、内容全覆盖,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分别建成一大批网络课程。

  (二十七)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更新人才培养观念,深化教学改革,创新教育内容和方法,着力培养学生的科学精神、创造性思维和创新能力。注重学思结合,改进教学方式,倡导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着力增强学生学习能力。将学生综合素质和能力作为评价的基本标准,做好学生成长记录,完善综合素质评价。关注拔尖人才个性特征,促使更多的拔尖人才脱颖而出。科学制定学校和教师工作评价标准。

  (二十八)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进一步加强基础教育阶段考试管理,规范考试科目与次数,加强学校、社会、家庭间的沟通和协作,引导社会正确理解和评价教育,建立正确的舆论导向,切实把“减负”贯穿到教育教学和校内校外各个方面,从小学做起,逐步拓展到中学,全面落实“减负”有关规定。规范社会教育机构办学行为,引导家庭树立科学的教育理念和正确的人才观,合理安排孩子的课余学习生活。尊重和保护孩子有益的兴趣爱好,充分保障孩子的休息时间。加强少年儿童心理辅导,各学校要逐步配齐专兼职少年儿童心理健康教育辅导教师,引导学生积极上进、健康成长。

  (二十九)形成推进素质教育合力。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完善各级党委、政府及其教育部门推进素质教育的工作责任与保障机制,不得以任何形式下达高(中)考升学指标。认真做好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建设、管理和使用工作。要把校外活动场所作为中小学生参加社会实践、走向社会、走向大自然的重要基地,积极开展教育、科技、文化、艺术、体育等学生喜闻乐见的活动,充分发挥对学生的教育引导功能。宣传、文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等部门要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提供优秀精神文化产品,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引导社会及家长形成科学教育观、人才观、质量观和评价观。文化馆、科技馆、图书馆、体育场馆等公共资源要经常性地开展有益学生身心健康的活动,博物馆、纪念馆、展览馆等各类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对学生一律免费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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