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营造均衡发展制度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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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北京2月23日讯(记者 王亮)在今天举行的教育部新闻通气会上,山东省教育厅副厅长张志勇介绍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召开和教育规划纲要颁布以来,山东将促进均衡发展作为事关民生和社会公平的战略性任务,着力营造均衡发展制度环境,努力推动义务教育资源配置趋向均衡。

  据介绍,山东近年来着力营造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制度环境,2008年制定出台了《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和《山东省中小学基本管理规范》。“办学条件标准”设定了中小学设置与规范、设施与设备、师资与经费保障等方面必须具备的基本办学条件标准。“中小学基本管理规范”把规范学校课程设置、考试、作业量、教辅资料等作为重点,作出了严格具体的政策规定。这一举措为推进义务教育学校的内涵发展提供了政策环境。去年1月,《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正式颁布实施,围绕经费保障、城区学校配套建设、建立对口帮扶制度和专项扶持等方面,明确了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在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中的职责,建立了责任追究制度,为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供了法律依据。

  据介绍,为提高义务教育学校的整体办学水平,山东编制了《普通中小学标准化建设计划》,重点做好中小学布局调整、学校场地标准化建设、中小学校校舍标准化建设、教育教学装备标准化建设以及教师配备与建设等工作,争取到2015年,全省所有县基本完成中小学标准化建设任务。当前,各地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工程已经启动。

  山东还将全面实施“高素质教师队伍建设计划”。“十二五”期间,省级财政每年安排4400万元,专项用于加强教师教育基地建设和农村中小学教师素质提高工程,着力加大农村教师全员培训力度,创新农村学校教师补充机制。到2015年,初步建立起开放灵活的教师教育体系和教师终身学习体系,初步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造就一批教育家、教学名师和学科领军人才。

  “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教育质量全面提高,是最大的教育公平。”张志勇说,下一步,山东将深入实施山东省素质教育推进计划,将工作重点放在建立规范学校办学行为长效监管机制,完善教育行政问责制度,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转变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考试评价制度,强化评价机制的引领作用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