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 北:中小学自主经营食堂
本报讯(记者 程墨 实习生 徐世兵)湖北省近日出台学校食堂管理新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小学及初中)食堂一律不得对外承包,已经承包的,合同到期后应及时收回,由学校自主经营。
湖北省新规提出,对少数规模较大、就餐学生多、学校管理服务力量不足、确需外包服务的高中、职中的食堂,必须通过招投标,选择具有餐饮经营资质、服务信誉好的餐饮企业,实行控制利润率或利润总额的外包服务。外包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利润率控制在5%以内。
新规要求,中小学要坚持公益性原则,按照非营利性的要求,对食堂进行财务和成本管理。预收伙食费时,学校须向学生和家长公布伙食费收取标准和计划就餐次数;学期末以学生实际就餐次数和学期初计划就餐次数的差额为依据,向学生结算伙食费。结算清单必须向学生和家长公布,退补的伙食费由家长或学生本人签名确认。
- 最新内容
- 相关内容
- 网友推荐
- 图文推荐
无相关信息
上一篇:有500多个“孙儿”的陶奶奶
下一篇:河南:高校联合培养研究生
零零教育社区:论坛热帖子
[高考] 2022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软件工程》大作业答案 (2022-04-25) |
[家长教育] 孩子为什么会和父母感情疏离? (2019-07-14) |
[教师分享] 给远方姐姐的一封信 (2018-11-07) |
[教师分享] 伸缩门 (2018-11-07) |
[教师分享] 回家乡 (2018-11-07) |
[教师分享] 是风味也是人间 (2018-11-07) |
[教师分享] 一句格言的启示 (2018-11-07) |
[教师分享] 无规矩不成方圆 (2018-11-07) |
[教师分享] 第十届全国教育名家论坛有感(二) (2018-11-07) |
[教师分享] 贪玩的小狗 (2018-11-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