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转变教育政绩观努力兑现承诺

首页 > 教育新闻 > 新闻阅读存档/1970-01-01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山东省各级党委、政府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重要战略意义的认识是到位的、充分的,也是一贯的。促进教育公平,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国家的一项基本教育政策,是关注民生、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检验各级政府服务为民成果的重要指标。

  2010年12月,经过广泛征求意见、充分论证、科学决策,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山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把促进教育公平作为一条主线贯穿始终。

  我省提出,到2015年,率先在县(市、区)域内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经济发达地区实现市域内均衡发展。这就意味着,相对于全国时间进度来讲,我省将提前5年完成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历史任务。

  之所以提出这样高的发展目标,主要基于以下几点考虑:

  一是经过多年坚持不懈的努力,我省教育改革与发展成就斐然,义务教育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学校办学条件得到整体改善,教师队伍素质进一步提升,办学水平有了较大提高,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理念得到普遍认同,有利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体制和机制逐步建立。

  二是我省城乡义务教育优质教育资源的供需矛盾比较突出,无序择校、大班额等问题在一些地方仍不同程度地存在,解决这些问题、办好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必须下大力气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三是山东作为一个沿海经济大省,在加快经济文化强省建设的进程中,我们自觉有责任在教育改革与发展等方面在全国先行一步,勇于探索,多作贡献。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通过5年的努力要完成我省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任务,面临的挑战是空前的。我们将以切实转变各级党委、政府的教育政绩观为抓手,以加大各级政府的财政投入为保障,以分类推进、逐县验收为机制,努力做好这项惠及千家万户的民心工程。

  今后的工作,可谓机遇与挑战同在、希望和困难并存。与教育部签署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备忘录,对我们推动工作是一次难得的机遇,我们一定认真落实上级的部署,奋发有为,履行承诺,绝不辜负中央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期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