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校车何时连通家校之路
■本报记者 刘玉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因为校车难题,一些地方开始放缓学校布局调整的脚步。因为校车难坐,有的学生竟然放弃学业,校车问题成为新的辍学因素。更因为缺少安全的校车,农村孩子的上学之路变得艰难起来。如果不及时破解校车难题,“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就可能变成一句空话。
孩子通往学校的路连着父母的牵挂
学校与家的距离有多远,父母的牵挂就有多长。
“一看电视说哪儿的校车出事了,我就好几天睡不好觉。”家住辽宁省开原市中固镇大白村的李百菊因为儿子要搭车上下学,“心总是提溜着”。
2010年12月27日,湖南省衡南县一辆“黑校车”坠河,14条幼小的生命一瞬间灰飞烟灭,14个家庭从此笼罩在失去子女的悲痛中。
2009年5月30日,江苏省昆山市一辆民工子女学校校车与一辆轿车相撞。造成2名学生死亡,6人重伤。
2008年12月8日,广西武鸣县罗波镇群星幼儿园用五菱微型面包车(核定载客人数为7人)接幼儿上学。车上除司机外载有9名幼儿、1名教师。途中翻车,1名幼儿死亡,8名幼儿受伤。
2007年8月8日,山东某幼儿园一幼儿被遗忘在校车里,窒息死亡。
2006年11月21日,黑龙江省双城市周家镇中心小学50名学生上学途中,由于校车速度过快,导致车辆侧翻,坠入河中,造成8人死亡,39人受伤。
2005年5月28日,广东省汕头市潮南区峡山镇华桥村一村民无证驾驶“黑校车”,发生翻车。车载13人,其中11名是5至6岁的幼儿园学生。这起事故造成5人死亡、7人受伤。
2004年6月27日,辽宁省西丰县金星乡艺林村一年级小学生王长明,搭乘两轮摩托车上学,途中与一辆轿车相撞,鲜花般的小生命丧身车轮下。
……
根据公安部统计,我国每年死于道路交通事故的人数平均在10万以上,伤残达50万。2008年,12岁以下儿童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占交通事故死亡总人数的5%,车内死亡人数占所有儿童交通事故死亡人数的16%。
一起起校车事故触目惊心,一个个花朵般的生命溘然消逝。
学校与家的距离有多远,父母的牵挂就有多长。
记者不禁回想起在辽宁农村采访时,曾看到过个别崭新的校舍孤零零地矗立在“荒郊野外”,前不着村后不着店。那正是村与村之间为争取孩子们的权利在“博弈”。村小合并,几个村子的孩子要集中在一所学校上学。新学校如果设在赵村,那张村李村王村的孩子就得走几里十几里甚至几十里的路。谁不想让自己的孩子上学的路近些、再近些?谁也不想让自己的孩子在尘土飞扬的马路上多走一步。因为,多走一步,就意味着孩子要更早离家更晚回家。多走一步,就意味着危险离年幼的孩子更近了一步。而因为路途遥远带来的经济负担同样是家长们难以接受的。
“黑校车”为什么难以取缔?
“黑校车”安全隐患巨大,禁而不止的症结在“差钱”。
按照辽宁省2007年下发的《关于规范和加强全省农村中小学校车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辽政办发〔2007〕20号),校车是指经相关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并实行规范管理的、用于接送农村中小学生的公益性、服务性机动车辆。该《通知》同时规定各地要建立校车准入审批管理制度,统一审批标准:使用年限在8年以内、安全技术状况符合国家标准、相关设施齐全有效、7座以上的客车。校车驾驶人必须是驾龄3年以上、3年内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记录的本地居民。
也就是说,在辽宁,与上述标准不符的校车就算是“黑校车”。在全国其他省份,校车标准也大体相同。
之所以将此标准之外的校车定性为“黑校车”,是因为那些所谓的校车大多质量不好,车况极差。而且车型繁多,三轮车,报废车,甚至农用手扶拖拉机都用来充当校车。“黑校车”的经营者为获得最大利润,多有超载情况,超载率甚至可达100%以上。更加让人担心的是,为了快速赚钱,安全意识极其淡薄的“新手”司机、无驾照者都纷纷进入营运队伍。
记者采访到的所有家长都抱怨说,让孩子坐这样的车,心里真没底。但为什么还有大批学生冒险乘坐这样的“黑校车”呢?
让孩子乘坐“黑校车”,家长其实很无奈。“我们家离学校距离太远,十几里,交通不便,家里人又要干活,没有时间接送孩子。”新宾县木奇镇的一名学生家长告诉记者,他曾尝试过用摩托车接送孩子上学,但一个月下来,油钱要花掉100多元。这还不算,在山区,冬天,孩子冻得直流鼻涕;夏天,路时常被雨水冲毁。这位父亲说:“坚持了半年多,孩子就吃不消了,只得让孩子重新乘坐‘黑校车’。”
为孩子选择“黑校车”的一名李姓家长同样无奈地说,谁不知道坐这样的车危险啊?孩子经常说车里挤,抢不上座。“现在孩子一坐车上学,我的心就一直悬着,但也没办法啊。”
近年来,随着农村地区撤乡并镇、中小学布局调整等改革措施的逐步深入,农村教育事业实现了跨越式发展,但同时,越来越多的学生不能在家门口上学了。而且,外出打工的农民也越来越多,他们把孩子交给自己的父母照顾。这些爷爷奶奶们大多没有接送孩子上下学的精力。农民特别是山区的农民本来收入就不高,他们给孩子选车首先考虑的往往是费用问题,一个月拿出“百十来元”对他们来说确实是不小的负担。
因为挣不到钱,安全系数较高的中巴车大多不愿意揽接送学生上下学这样的活儿。三轮车、拖拉机、报废车、农用车以较低的价格满足了农民的消费需求。但为了保证利润,这些车的车主常常冒险超载甚至严重超载。掏不起过高交通费的广大农村家长只好心存侥幸,把孩子交给坐得起却没有安全保障的“黑校车”接送。
对于这一点,不管是学校领导、老师,还是最基层的乡镇政府和村委会都十分清楚。
抚顺市新宾县木奇镇上堡小学负责人吴连鹏说,每天都为学生们担心,想到崎岖的山路,我就提心吊胆,只能叮嘱司机师傅注意行车安全。该县教育局副局长衣林东说,我们当然知道“黑校车”安全隐患巨大,也很想整治,但就是差钱。
事实上,再担心,也不能避免“黑校车”发生意外事故。如果说,还有“黑校车”没出事,那也只是时间和运气的问题。
在辽宁,公安、教育等相关部门每年都定期开展校车安全大检查。一名参与校车安全检查的交警说,“黑校车”肯定是不合规范的,一定要查处。但是查了之后,孩子们没车上学了,怎么办?所以我们觉得很为难。
禁了“黑校车”,招致很多不满。不满的除了经营者,还有广大学生家长,因为孩子没人接送了。曾经就有学生因为所坐的“黑校车”被查禁,一周多没能去学校上课。
还有一点不容忽视,“黑校车”一旦出事是得不到理赔的,这是平安保险沈阳分公司一位职员透露的。她说,属于社会车辆的“小面包”,即便投了保险,保险公司也可以拒绝给予赔偿。因为“小面包”投的都是家庭险种,搞营运获利属于非法行为。
不出事则已,一旦出事,家长就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了。难道学生坐上“黑校车”,便只好听天由命?
辽宁壹品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成礼认为,校车服务具有极强的公共属性,必须在产业制度建设初期就纳入法制的管理渠道,以法制的途径确定和保证产业的发展。
是什么让安全校车陷入尴尬境地
在校车运营中,各级政府都遇到了诸多困难和实际问题。
事实上,“黑校车”只是校车中的一部分。安全校车还是满载着众人的期待和希望上路了,甚至在大山深处的崎岖山路上,我们也欣喜地看到了它们的“身影”。
辽宁省是推行校车比较早的省份之一。2003年,辽宁在全国率先启动农村九年一贯制寄宿学校建设工作。到目前,全省已建成940所农村九年一贯制寄宿学校,基本实现了一乡(镇)一校的目标。同时整合教育资源,撤并了5601所(个)布局不合理的中小学校(教学点)。
九年一贯制(寄宿)学校建设刚一起步,校车问题就被摆上决策者的议事日程。当时,校车还是教育发展中的新生事物,没有现成的法律、法规可以遵循。辽宁省充分借鉴国际国内校车经验,建立起全省农村中小学校车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省财政厅还设立校车“以奖代补”资金,自2008年以来下拨了5675万元,对各市校车运营给予奖励性补助。同时,各市县政府也设立配套资金,千方百计解决校车的资金来源,增加校车数量。2007年4月,辽宁省政府在铁岭市召开现场会,大张旗鼓地总结推广“本溪桓仁”、“沈阳新民”、“铁岭西丰”三种比较成型的校车模式供全省各地学习借鉴。同时,《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公安厅等部门关于规范和加强全省农村中小学校车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辽政办发〔2007〕20号)正式实施。该《通知》明确了农村中小学校车的营运性质和管理模式,逐级建立了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确定了税费减免、财政补贴等扶持政策。
一时间,全省农村有50余万名学生乘着遵循“四统一”(统一审批标准、统一外观标志、统一检验管理、统一驾驶人教育)制度建立的校车往返于学校和家之间。2008年9月,辽宁省在全国校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现场会上介绍了校车经验。
当时,就连辽宁省的崇山峻岭也有校车在穿行。曾被《中国青年报》以《幸福的明黄色》为题报道过的丹东市宽甸县,从2008年开始,由县财政拨专款,花费240万元,统一购置12辆校车,用来运送学生。颇有意味的是,宽甸县是丹东地区最穷的县之一,他们能够下决心购买校车,而且每年还要投入200万元用于车辆的维护和人员的开销,这些开支占了当年县财政收入的0.5%。这绝不是谁都能做到的。宽甸县委书记耿玉礓当时颇有心得的话掷地有声,“这其实不是什么能力问题,而是重视不重视的问题。”
有重视,有责任,才能使中国第一批黄校车在崇山峻岭包围的县城中变成现实。当时,中央电视台节目主持人白岩松在一档关于校车内容的节目中说:“它开始运送我们越来越大的期待和梦想。”
然而,时间仅仅过去两年多,曾经让白岩松热泪盈眶的宽甸校车却遇到了诸多困难,甚至到了“停运”边缘。
记者在辽宁省教育厅提供的一份材料中了解到,宽甸校车遇到的主要问题为,校车运营成本高,每年需投入各种校车运营经费200余万元,县本级财政已无力承担。
“其实,宽甸县校车遇到的问题在全省普遍存在。”辽宁省教育厅主管学校安全工作的副厅长张建华说。
正因为起步早,辽宁各地校车运行中的问题也较早地暴露出来。
按照《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公安厅等部门关于规范和加强全省农村中小学校车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的要求,各市政府是校车管理的责任主体,各县(市)政府是校车管理的实施主体。但在校车运行中,各级政府都遇到了诸多困难和实际问题,主要表现在:
——已经购买校车的县(市)表示,校车运营养护费用过高。经过几年的运转,车况老化,各种维护费用逐渐增加,经费投入越来越多,政府财力难以长期维持。
——私营车主积极性不高。大部分车主认为,经营校车利润小,风险大,政府对校车安全管理严格,车主参与积极性不高。
——校车数量及运力不足。有的地方接送学生车辆需往返2次至3次才能把全部学生送到目的地,从而导致学生不能按时上下学,学习和休息时间得不到保证,学生家长对此有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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