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将地震逃生列为学校“必修课”
据新华社沈阳4月19日电(记者范春生)今后,学校应将发生地震时的逃生互救知识当成“必修课”,并定期组织学生开展地震紧急疏散演练活动。将于6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辽宁省防震减灾条例》,首次作出了这样的规定。
据悉,《辽宁省防震减灾条例》共计8章40条,其中有6条直接涉及学校等公益单位,表明公益单位已经成为防震减灾重点。在该条例的第25条规定:“学校应当进行地震应急知识教育,定期组织学生开展地震紧急疏散演练活动,提高学生的安全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
此外,辽宁这部地方性条例还规定,省、市、县三级人民政府及其地震、教育、科技等有关部门应当开展地震安全社区、防震减灾科普宣传示范学校和科普教育基地建设,并制定相应的考核验收标准。
记者还注意到,辽宁省此次通过总结前不久日本在抗震救灾中的经验和教训,强调在地震等自然灾害发生时建立避难场所的重要性。条例规定,省、市、县人民政府应当组织住房和城乡建设、地震、教育等有关部门,利用城市广场、体育场馆、绿地、公园、学校操场等公共设施,因地制宜搞好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统筹安排所需的交通、供水、供电、环保、物资储备等设备设施。
- 最新内容
- 相关内容
- 网友推荐
- 图文推荐
无相关信息
上一篇:以更大力度实施好“西部计划”
下一篇:做大学生信赖的知心朋友
零零教育社区:论坛热帖子
[高考] 2022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软件工程》大作业答案 (2022-04-25) |
[家长教育] 孩子为什么会和父母感情疏离? (2019-07-14) |
[教师分享] 给远方姐姐的一封信 (2018-11-07) |
[教师分享] 伸缩门 (2018-11-07) |
[教师分享] 回家乡 (2018-11-07) |
[教师分享] 是风味也是人间 (2018-11-07) |
[教师分享] 一句格言的启示 (2018-11-07) |
[教师分享] 无规矩不成方圆 (2018-11-07) |
[教师分享] 第十届全国教育名家论坛有感(二) (2018-11-07) |
[教师分享] 贪玩的小狗 (2018-11-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