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将新建千所农村独立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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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青岛5月6日讯(记者 孙军)到2013年,青岛市城镇公办、公办性质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数将达到城镇在园幼儿总数的90%以上。今天,青岛市政府出台《青岛市关于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意见》,突出了学前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

  《意见》提出,今后10年,青岛学前教育将以增强公益性和普惠性为主线,到2015年青岛全市学前三年幼儿入园率达到97%以上,到2020年达到99%以上,全市城乡学前教育普及水平和保教质量走在全国同类城市前列。为保障学前教育的发展,青岛市财政设立学前教育专项经费,2013年前,各区(市)财政预算内学前教育经费占预算内教育支出的比例达到5%以上,不举办高中的区达到10%。

  《意见》还提出推进农村幼儿园标准化建设,大幅度改善农村幼儿园办园条件。2015年前按省定标准建好150所镇(街道)公办中心幼儿园和1000所农村独立幼儿园,2017年前全市幼儿园全部达到省定办园标准。坚持新建幼儿园以政府举办为主,今后小区开发项目的配套幼儿园建设用地一律采取划拨方式供应,由政府投资建设。

  青岛市规定,对现有的实验类幼儿园,要纳入财政拨款范围;对列入机构编制管理的自收自支幼儿园要纳入财政补贴范围。2020年前,全市公办和公办性质幼儿园数和在园幼儿数分别达到幼儿园总数和在园幼儿总数的80%。到2013年,全市城镇公办、公办性质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数达到城镇在园幼儿总数的9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