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在中高考中适当增加法治知识内容

首页 > 教育新闻 > 新闻阅读存档/2016-07-19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本报北京7月18日讯(记者 李澈)记者今天从教育部获悉,为推动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提高法治教育的系统化、科学化水平,教育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近日发布《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提出要将必要的法律常识纳入不同阶段学生学业评价范畴,在中、高考中适当增加法治知识内容,将法治素养作为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

    《大纲》指出,从总体上看,青少年法治教育仍存在着对其重要地位和作用认识不深刻、定位不够准确;法治教育缺乏整体规划,方式方法有待创新;学校法治教育的评价体系不健全,教育针对性和实效性不强;学校、社会、家庭多元参与的青少年法治教育网络还没有形成;师资、教育资源的保障机制尚不健全等问题。

    针对这些问题,《大纲》对义务教育、高中教育和高等教育等不同阶段的法治教育提出了不同的目标,并分学段细化了教学内容与要求。如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将初步了解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重要法治理念与原则,初步了解个人成长和参与社会生活必须的基本法律常识。高中学生则要较为全面地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基本制度以及法律常识,强化守法意识,增强法治观念,牢固树立有权利就有义务的观念,初步具备参与法治实践、正确维护自身权利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