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吸纳博士后就业给20万安家补贴

首页 > 教育新闻 > 新闻阅读存档/2017-01-05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本报青岛1月4日讯(记者 孙军)今天,青岛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发布《关于印发〈青岛市博士后培养留青计划实施意见〉的通知》,对“留青计划”资助范围和标准予以调整,首次将省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基地内博士后以及外地来青就业博士后纳入政策范围,并将博士后安家补贴从之前的10万元统一提高至20万元。

    《通知》进一步扩大了博士后资助范围,2017年以后新建立的省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也可以申请建站资助,基地符合条件还可以申请科研资助。基地内的博士后和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内的博士后享受同等待遇,博士后可以申请应用研究项目资助、生活及住房补贴、安家补贴。同时,外地来青就业的博士后符合条件的也可以申领安家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