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建档立卡贫困生人人可获资助

首页 > 教育新闻 > 新闻阅读存档/2017-03-18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本报讯(记者 龙超凡 通讯员 郑永红)记者从近日召开的2017年福建省学生资助工作视频会议上获悉,该省扎实推进教育精准扶贫工作,实现建档立卡及低保家庭等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2016年共下达各项资助资金18.9亿元,惠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逾百万人次。

    福建规定,学前教育阶段,对建档立卡的各类幼儿,按每生每年2000元政府助学金标准予以资助。义务教育阶段,对建档立卡的寄宿制学生,按每生每年1000元标准进行营养餐补助;对建档立卡的寄宿生,按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标准补助生活费。高中教育阶段,对建档立卡的学生,按每生每年3000元国家助学金标准予以资助;从2016年秋季学期起,免除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学生学杂费。中职教育阶段,对建档立卡学生,按每生每年2000元国家助学金标准予以资助。普通高等教育阶段,对建档立卡的本专科生,按每生每年4000元国家助学金标准予以资助,同时优先享受新生入学资助、校内奖助学金、困难补助、学费减免政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