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要进一步完善科技成果转化运营保障机制

首页 > 教育新闻 > 新闻阅读存档/2017-08-19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本报北京8月18日讯(见习记者 王家源)为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精神,教育部近日印发通知,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加强宣贯解读,强化科技成果转化的运营保障,加大对科研辅助人员的激励,完善兼职兼薪管理制度、科研财务助理制度,进一步落实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激发广大科研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加快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

    通知指出,各单位要通过组织开展宣贯解读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将中央、省市及高校落实《意见》相关精神与要求传达给一线科技人员,提高广大师生员工对《意见》精神的认识和理解,营造实施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的良好氛围。

    通知要求,各高校要进一步完善科技成果转化运营保障机制,加强成果转化部门的人员配置和经费保障。进一步完善科研辅助人员管理制度,健全科研辅助人员激励机制。各高校要根据《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规范科研人员兼职兼薪行为,切实减轻科研人员财务报销负担等。

    去年1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意见》,指出要进一步发挥科研项目资金的激励引导作用,扩大科研机构、高校收入分配自主权,允许科研人员和教师依法依规适度兼职兼薪,加强科技成果产权对科研人员的长期激励,推动形成体现增加知识价值的收入分配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