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中小学公用经费5%用于教师培训
本报讯(记者 龙超凡)中小学公用经费中的多少钱可用于教师培训项目支出?福建省近日下发通知规定,教师培训费要按照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用于教师按照学校年度培训计划参加培训所需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资料费和住宿费等开支。
福建明确,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要用于保障义务教育学校正常运转、完成教育教学活动和其他日常工作任务等方面支出。具体支出范围包括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实验实习、文体活动、水电、取暖、交通差旅、邮电、仪器设备及图书资料等购置,房屋、建筑物以及仪器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等。公用经费不得用于人员经费、基本建设投资、偿还债务等方面的支出。
福建强调,对于划拨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的公用经费,要按照省定公用经费定额标准足额补助,并适当提高寄宿制学校、小规模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残疾学生的公用经费补助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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