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启动“新师范”建设

首页 > 教育新闻 > 新闻阅读存档/2018-02-03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新时代 新气象 新作为

    本报讯(记者 刘盾 通讯员 黎鉴远)记者近日从广东省教育厅获悉,《广东“新师范”建设实施方案》近日出台。《方案》明确,建设广东特色“新师范”,实施公费定向师范生培养计划,实施师德养成教育工程,培养德艺双馨教师。至2020年,广东省政府、高校、中小学教师教育协同化,基本满足该省尤其是粤东西北地区的教师需求。

    《方案》指出,当前广东省师范生培养结构、层次和数量与该省教育发展需求不相适应,音乐、体育、美术、特殊教育等学科教师紧缺,粤东西北地区乡村中小学师资补充困难。为精准对接该省教师队伍的数量和质量需求,《方案》要求引导各师范院校科学合理制订年度招生计划。部分符合条件的师范院校在高考基础上,探索试点综合评价录取模式,公费定向师范生实行单独志愿、单独划线招生。鼓励学校采取校内二次选拔方式,遴选优秀学生就读师范专业,吸引优秀生源报读师范。

    为积极推进教师培养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广东省按照“自愿报名、择优录取、公费培养、定向从教、限期服务”原则,每年将为粤东西北地区中小学培养一批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小学全科教师和紧缺学科教师。

    《方案》明确,坚持教师教育以师范院校为主,师范院校以培养教师为主。鼓励师范院校整合职前培养和职后培训资源,组建实体化的教师教育学院。鼓励高职院校扩大学前教育招生规模,引导本科师范院校开设特殊教育专业。探索师范院校与职业院校、综合性大学、理工科院校合作,培养职教师资模式。

    针对师范生学科知识不扎实、师范基本技能不强、人才培养模式单一等问题,《方案》提出,启动实施广东省师范类专业认证,将认证结果与教师资格考试挂钩。扩大高校与中小学师资互聘规模,加强师范院校的兼职教师队伍建设,优秀中小学教师占教育课程教师的比例不少于20%,吸收优秀中小学教师担任学科课程与教学论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