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紧制度的笼子:实践需求与理论供给

首页 > 教育新闻 > 新闻阅读存档/2018-03-01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湖北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和武汉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近日在武汉联合主办“十九大党章实施与加快形成党内法规制度体系专题研讨会”,来自中央党校、北京大学、武汉大学等60余所高校及科研院所的200余名专家学者参加会议。与会专家学者围绕党章、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党内法规学科、政党法治等主题展开讨论,以丰富党内法规的理论供给,回应党内法规建设的实践需求。

    党章的变化由管党治党的实践决定

    全国党建研究会特邀研究员姚桓指出,十九大党章修改的逻辑是:确立新时代指导思想,进而提出任务,即新方略,然后提出从严治党的新要求以保证新任务的落实。中共重庆市委党校王蒙、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勤务学院余楚风认为,党章的发展是中国共产党建党、治党、管党理论和实践的集中体现。来自武汉大学的肖政军则分析了党章中“党员条件”的历史演变。中共四川省委党校陈敦坤提出以“立法从严、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和保障得力”的路径来加强党章的实施与评估。

    加快形成党内法规制度体系

    武汉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主任李斌雄教授指出,建立和健全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是中国共产党人一贯追求的目标和任务,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必须坚持科学理论指导,遵循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基本原则。武汉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宋俭认为,党内法规是管党治党、治国理政的依据和遵循,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并把加快形成党的领导法规制度作为重要着力点。北京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王树荫将党内教育制度、思想政治工作制度引入党内法规研究范畴。中共中央党校党建教研部教授张晓燕从党内法规制定、修改、党内法规解释机制以及党内法规修改和解释并举等角度,提出明确党内法规制度制定依据的建议。北京联合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韩强认为,加强党领导的党内法规体系需要从政治上明确党的领导核心地位,从范围上强调党的领导的全面性,从体制上巩固党组织的领导地位和权威。武汉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副主任丁俊萍指出,形成覆盖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各方面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要“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和“毫不动摇地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

    党内法规学科建设亟待加强

    西北政法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姬亚平建议,将党内法规学作为法学的二级学科,加强教学、科研与人才培养工作。武汉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祝捷认为,学科定位不明确、学术评价体系不协调等问题,是党内法规人才培养亟待解决的问题,他建议有必要批判性地开展国外政党法规和党内法规文本的比较研究。

    湖北省廉政文化建设研究会会长问青松指出,应该把法规制度研究与党内政治文化、制度文化的研究结合在一起,让理论研究切实回应现实需求。湖北省委办公厅王其涛指出,党内法规理论研究不仅要加强基础理论研究,而且要注重加强应用理论研究,为实务工作提供理论指导。

    政党法治是政党现代化和国家法治化的重要命题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龚先庆教授通过苏共党内监察弱化的教训指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要以党内民主建设为抓手,加强党内权力监督,加强监察制度执行力。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庄德水指出,加强党内监督与国家监察,需要处理好党内监督权与国家监察权之间的关系、国家监察内部不同权力之间的关系。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吴国斌指出,执政党法治治理的根本要求是治理的依据、规则和机理要始终与执政党所处环境和任务同步,与执政党所要解决的党内矛盾和问题同频,与提高党的建设质量的目标同向。南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吴延溢从规则理性角度对“守纪律讲规矩”的政治话语进行了法理解读。三峡大学欧阳庆芳和魏冰指出,中国共产党法治的现代化有待于提高法治信仰、完善党内法规体系、合理配置权力、强化政党的内外监督。吉林大学教授王立峰提出,将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统筹推进,全面贯穿于立法、执法、司法和守法这四个前后衔接的法治过程。

    除上述讨论外,专家学者还就“政治文化与政治生态”的主题进行了探讨,为进一步深化党内法规研究提供了思维启迪。本次研讨会共收到专家学者论文76篇,推出理论专著、通俗读物5部,集中展现了党内法规研究的最新成果和发展趋势。

    (作者:王荣,单位:武汉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