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部署2018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

首页 > 教育新闻 > 新闻阅读存档/2018-03-24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本报北京3月23日讯(记者 柯进)教育部今天发布《关于做好2018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明确2018年继续实施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的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和高校专项计划,并对相关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

    通知要求,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要严格报考条件和资格审核。国家专项计划定向招收贫困地区学生,实施区域为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以及新疆南疆四地州,国家专项计划实施区域的贫困县脱贫后2018年仍可继续享受国家专项计划政策。地方专项计划定向招收各省份实施区域的农村学生,实施区域和具体报考条件由各省份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确定,对本省份民族自治县实现全覆盖。高校专项计划定向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实施区域由有关省份确定。

    通知强调,严格招生管理和违规查处。各地和有关高校要完善专项计划招生办法,优化录取工作方案,提高考生录取机会。加强工作衔接,做好考生志愿填报、录取等工作。认真落实招生信息十公开要求,主动接受考生、学校和社会监督。加大违规查处力度,对专项计划招生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对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考生,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其专项计划资格和当年高考报名资格。

    通知要求,各地和有关高校要加大招生宣传力度,深入贫困地区和中学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专项计划政策宣传,提高宣传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