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时代的隐私困境
人工智能、物联网、云计算等技术的发展,摄像头、传感器、可穿戴设备等技术的广泛应用,移动场景下的万物互联、云端共享、人机合一的日常生活图景成为可能,媒介与非媒介之间的界限变得模糊,泛媒化时代正在到来。
侵权主体变成各种“端口”
之前的隐私探讨是将现实物理空间与网络虚拟空间区隔开,分开探讨这两类不同性质的空间下,个人生活安宁与个人信息保密的隐私话题。人工智能时代,借助移动设备、传感器、定位系统等“端口”,人、各类物品与网络广泛连接,隐私不再限于公民过去在物理空间或是虚拟空间中留下的个人敏感信息,而是包括了公民在一切联网状态、在任何移动化场景中产生的所有个人信息。
可以这样理解,隐私探讨的新语境中,物理空间和虚拟空间将不再被分割,而是合二为一、融为一体,叠加之后,基于可穿戴设备及其他传感设备的应用,各种移动设备、甚至人体本身变成终端,人的行为连同随时移动着的现实场景被接入云端,隐私探讨也被接入到更加多维度、更加复杂化的“人机共生”和“万物互联”的空间。
接入新语境的隐私侵犯,不管是侵权主体、侵犯方式,还是获取的隐私内容、侵权后的追责,都具备了一系列新的特点。
侵犯方式变得更智能、更隐蔽
在传统语境下,隐私侵犯通常指向特定的“侵权行为人”,这类行为人可能是传统媒体时代的偷窥偷录者、监听监视者,也可能是互联网时代实施了侵犯行为的某个网民、网络服务商、网络运营商。总之,是民法意义上具有独立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的“人”。
人工智能时代,合法权益受到侵犯后,也许你只能对着各类“端口”泄气,这类“端口”绝大多数情况是传感器、摄像头、定位系统、无人机等设备,它们“潜伏”在你的周围、“盘旋”在你的头顶,它们是获取信息的“先遣部队”。
弱人工智能时代,各类自动化、智能化的端口和电子实体,不具备独立的精神和思想,要通过复杂的程序设计、算法获得身体移动的功能和机器学习能力,从而执行指令。因此,可以以“物”论之。但正因为直接面对的是以物的面貌呈现的电子实体和电子端口,而非实际施行后台操控的“人”,隐私主体才更容易放下防备、泄露隐私。
但发展到强人工智能时代,这类电子实体可能具备与人类智慧相当的意识和思维能力,在特定状态下,后台指令会面临失控,这时,侵权主体又该如何认定?有观点指出,人工智能终究是由人类设计和创造的,人工智能逾越原行为方案的“自主行为”,究其实质乃是人工智能设计者、创造者意料之中的一种“不自觉行为”,人工智能的智慧与行为与自然人不能简单等同,其仍然被民事主体控制,不存在独立的法律主体地位。那么按照这样的认定,大多数情况下隐私主体会将这种“不自觉行为”视作“机器故障”,并对“机器犯错”表现出更高的容忍度。
在私人空间,智能家居、智能医疗设备、可穿戴设备开始被越来越多的人所接受,这些隐私主体自愿购买的“生活好管家”,在开关打开的那一刻,便已全面入侵人们的生活。设备上通常安装有射频识别(RFID)、红外感应器、激光扫描器、全球定位系统等信息传感设备,与互联网连接起来,会将大量的数据上传,之后再将数据信息交给机器,依靠深度算法,便可实现智能化的识别、定位、跟踪和监控。
在传统隐私权的探讨语境下,“非法闯入私人生活领域”“受害人可以被指认”被认作是重要的侵权构成要件,而人工智能借助各类传感监控设备、海量数据以及机器算法,普通的一般信息经过数据聚合、机器算法,会被整合为具有特定指向性的个人隐私信息,上述侵权构成要件在人工智能时代能够轻松实现,并且不易察觉。
在公共空间,随着摄像头设备和人脸识别技术的成熟应用,这样的侵入更加智能和隐蔽。看看人脸识别的流程设计:第一步,人脸检测,无论是侧脸、遮挡、弱光、模糊,今天的技术都可以实现毫秒级的检测;随后,摄像头将从采集的图像中选取最高质量的一张,完成口鼻轮廓等106个关键点定位,最后,通过定位完成“数据画像”,与身份证等图库照片进行比对。或许在不久的将来,公共场合某个不易被你发现的摄像头可以直接喊出你的名字。
获取的隐私内容更为多元而内隐
相比过去单一内容向度的隐私获取,从技术条件上讲,人工智能可以实现个人生活的“全覆盖”,获取的隐私内容不仅更加多元、私密,甚至深谙“读心术”,读出你曾经以为可以“秘而不宣”的心理活动。
智能时代人机互联后获取的信息越来越多地关乎个人敏感隐私信息。一方面,智能家居设备的摄像头,可能会在你某一次在扫地机器人旁输入银行密码时记录下来,进而获取你极其重要的财务信息。而用于智能医疗的各类可穿戴设备可能会不费气力地了解你的心跳、脉搏、血压、睡眠质量等。智能医疗通过各大医院的云共享技术和大数据平台,未来当你手指轻触传感器,或许就能显示你近一年来的医疗记录,甚至是基因、遗传信息。另一方面,随着权利主体的“终端化”,个人信息将被“常态性”数据化,越来越多的个人私生活秘密可以被记录,再经过数据挖掘、分析和聚合,几乎所有个人信息都可能与隐私相关。
除此之外,通过可穿戴设备及其他设备等获得的个人数据,有可能会深入到思维这个层面。人工智能获取的隐私内容将突破传统的个人外显信息,走向思维、意识数据等“内心戏”。
这并非指通过人们发布的内容去分析他们的思维,而是指通过眼动、脑电波等生物信号来直接传达的思维活动。甚至人们的意识可以直接被上传到电脑中。传感器未来发展的两个重要领域,语音识别和人脸识别,也将会与情感计算结合在一起,可以通过人们的表情来分析其心理状态的变化。
人的思维、心理状态这些本来的隐秘信息,将成为可以被感知、存储、传输甚至处理的外在信息,更关键的是,个体很难控制信息的发出或不发出,对信息的传播与使用控制,会变得无能为力,传统隐私权所强调的“宁居权”和“资讯自决权”面临全新挑战。
隐私侵权的追责难度更大
在人机共生、万物互联的空间,隐私侵权的追责难度更大。“知情—同意”是传统隐私权保护中的重要准则,信息收集主体应在自身合法性基础上,在获得当事人同意的前提下收集信息,并且在法定的或当事人同意使用的范围内使用信息。
人工智能时代的到来,在将人类器官加以延伸,让日常生活变得更科幻、更智能的同时,也使得个人隐私、个人信息的保护面临新的困境。人工智能的透明性、伦理、信任、监管和责任等议题将更广泛地进入公众视野。
一般来说,法律制度是相对滞后的,但关于法律问题的思考应该是前瞻的。针对新出现的隐私、伦理、责任、安全等问题,需要在政府、企业、民间机构、公众密切合作的基础上,共同削弱人工智能的不利影响,创建人类与人工智能彼此信任的未来。
(作者系南京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博士生,文章系江苏省教育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大数据时代大学生群体的个人信息保护研究”2017SJBFDY430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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