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规定不得让家长代批作业

首页 > 教育新闻 > 新闻阅读存档/2018-05-18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本报讯(记者 孙军)“必须坚持‘零起点’教学,严禁教师有偿补课,作业批改必须由教师完成,不得让家长或学生代批作业,并将对校外培训机构开展专项治理行动。”这是青岛市教育局等7部门日前联合颁布的《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中规定的。

    青岛市规定,校内课程必须坚持“零起点”教学,严禁“超纲教学”“提前教学”;为学生布置作业要进行科学设计,针对不同年级、不同学段合理要求布置作业内容和方式,提倡分层布置作业,不布置机械重复、死记硬背型作业;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课后作业;作业批改必须由教师完成,不得让家长或学生代批作业。

    青岛市要求,学生考试成绩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开,应单独反馈给学生。严禁单纯以学业水平成绩评价学生;严禁将学生学业水平成绩作为教师评价和奖惩的主要依据。